酒驾遭扣牌!货车驾驶虾皮网购假车牌 遇警盘查栽了

桃园警分局龙安派出所员警巡逻时,发现一部货车行迹可疑,盘查时进而发现悬挂之车牌材质有异,经仔细比对,赫然发现系悬挂假车牌。(桃园警分局提供)

桃园警分局龙安派出所员警巡逻时,发现一部货车行迹可疑,盘查时进而发现悬挂之车牌材质有异,经仔细比对,赫然发现系悬挂假车牌,遂将驾驶卢男依行使伪造特种文书罪移送法办。经了解系原车牌因酒驾案件被扣牌2年,才会异想天开购买及悬挂假车牌使用,现在除了吞罚单外还要吃上官司,。

近来伪造、变造的车牌很常见,民众上网或许就可轻易买到,车牌被监理单位吊扣的数量有增加趋势,主要原因不外乎酒驾、恶意逼车、严重超速等危险驾驶的交通违规等原因,吊扣车牌案件增加,让有心人士透过伪、变造车牌来钻法律漏洞。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去年6月30日修订上路,所谓「严重超速」吊扣牌照标准,由超速60公里降为40公里,因为门槛降低,推测可能也是使用假车牌增加的原因之一。

监理单位核发的车牌属行车许可凭证,兼具公文书性质,属「特种文书」,悬挂假车牌驾驶上路就违法,依照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1项3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或蒙领之牌照,可以处新台币三千六百元至一万零八百元罚锾,另「伪造」业者也会涉及刑则,可依伪造特种文书罪论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九千元以下罚金。

警方表示,制造、贩卖假车牌的业者及买假车牌悬挂上路的民众,双方都会违法,车牌属特许证,任何人伪、变造假车牌同样都违法。法律规定禁止使用他人车牌或变造车牌,就是为了要维护警方对于交通稽查的正确性及避免被不法之徒用来制造犯案断点,形成治安及交安隐忧,除了监理机关外,任何人都无权制造车牌。

桃园警察分局交通组组长林健祥表示,为了吓阻歪风,已经要求各派出所、队等外勤单位,利用各项勤务加强执行「净牌专案」,针对悬挂假车牌(伪造、变造或蒙领的牌照)、未悬挂车牌、车牌吊扣期间驾车或使用注销车牌等重大违规等行为加强稽查取缔,请有心人士切勿心存侥幸,最终仍是难逃法网,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