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砲友求欢 女公关「一刀刺胸」捅死他 伴尸11小时下场曝
男子向女公关求欢遭拒爆发口角,男子动手推打她后,她一怒拿水果刀捅向对方胸口,对方当场死亡。(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一名在酒店担任公关的女子小芳(化名)与一名男子平时是性伴侣关系,前年7月某日早上男子在住家向她求欢遭拒爆发口角,男子动手推打后,她一怒拿水果刀捅对方胸口,对方当场死亡,她最后伴尸11小时自首,一审遭判9年4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加重改判11年。
判决书指出,小芳与男子为朋友,前年7月早上7时许在女方租屋处,因她拒绝男子求欢爆发争执,她一怒之下拿全长25公分,刀刃长度14公分的水果刀,刺进男子左胸口,造成男子左胸有宽2公分,深度16公分伤口,心脏和左肺受创出血,引起心包囊积血、左侧血胸和左肺塌陷等伤势,当场倒地而死亡。
女方辩护人称男子因酒后吸毒求欢,甚至推、打女方,小芳才会情急随手拿水果刀刺向对方,而男子经解剖检验后,确实验出甲基安非他命毒品反应;另名证人则说小芳是位会跟陌生人掏心掏肺的人,单纯天真的女生,但内心好像有很多压力,顶多喝酒后会大声说话,不认为会做出杀人的事。
法官审酌小芳为国小毕业,于印尼出生,5岁时到台湾定居,案发前从事酒店工作,一个月月收入约新台币2万多元,离婚生有1子,考量她杀人犯罪心理机转有脉络成因,仅因冲突纠纷即持刀刺杀对方,造成死亡,且犯后自首坦承犯行,一审判刑9年4月。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加重改判有期徒刑11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