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骗13岁少女肉偿1亿债 恐吓:每个礼拜让我爽就放过你

军人骗13岁少女肉偿1亿债,恐吓:每个礼拜让我爽就放过你。(达志影像)

一名李姓军人在107年时在网路上认识一名13岁少女,竟然一人分饰两角,宣称他在外欠下一亿元债务,随后又冒充「债主小弟」表示已处理完这笔债,但少女既然是李男朋友,就必须要用「身体偿债」,且称「每个礼拜让我爽就放过你」,少女心生恐惧,2度遭李男性侵。少女父亲得知后怒告,法院考量李男认罪且已达成和解,依强制性交罪判他2年,缓刑5年,可上诉。

根据判决,李男于民国104年7月15日至109年8月4日止为现役军人,于107年7月间在社群网站INSTAGRAM认识一名13岁国中少女。

李男趁着暑假,以「白XX」之身分在网路上向少女表示,他积欠债主新台币1亿元债务,再佯装为「债主的小弟」,使用同一个帐号,向少女表示,他已经协助「白XX」偿还积欠之1亿元债务,但同时也恐吓少女,须与「债主的小弟」发生性行为以抵偿债务,如不从将要杀害她,且表明知道少女家住何处。

少女听到对方要报复,当场心生畏惧允诺在某超商待见面,随后骑车载着少女,前往某国小1楼女厕内企图性侵,但是少女极力抗拒,李男仍抚摸A女之胸部、下体,并进行指侵。

未料事隔两年,李男又以「白XX」之身分找上少女,称其又积欠债主1亿元债务,接着又使用过去的老套,要求少女与「债主的小弟」发生性行为以抵偿债务,且会额外给「白XX」500万元报酬。

接着李男恐吓少女:「只要妳每个礼拜让我爽,我就让他每个月领薪水不用还我钱」、「那妳知道,我准备要抓妳吗?」、「我是想把妳弄死啊,所以当初我请他转达给妳,让我爽一次,我就放过你们两个」,使少女心生畏惧又与李男见面,随后被在到男方住处性侵。

桃园地院审理后认为,李男案发时间为现役军人,不顾他人性自主权造成少女难以抹灭伤痛,退役有正当工作,在审理期间时都坦承犯行并表示表示悔过,事后且与少女与家人达成调解,少女及家属就量刑都没有意见,依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各判1年7月,应执行2年,缓刑5年,应向公益团体提供200小时劳务,接受法治教育1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