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夜店装富少要发3万红包!骗18岁辣妹上车「强袭私处」

军人夜店装富少要发3万红包!骗18岁辣妹上车「强袭私处」。(中时资料库)

一名现役军人小勇到台中知名夜店喝酒,在店内认识刚满18岁的女子小美,诓称要发3万红包,借口要带小美出去吃消夜,未料却在车上趁小美不胜酒力时,强脱她衣物后伸出咸猪手强摸私处,事后小美报警提告,但小勇否认猥亵,还辩称是小美没拿到红包才报复。但法官查出,事后小美曾传简讯质问为何非礼?而小勇仅说两次对不起,且描述状况完全不符,说词不予采信,判小勇有期徒刑10个月。

根据判决书,小勇在111年2月5日晚间前往台中市某知名夜店,该夜店公关介绍认识刚满18岁的女子小美,当小美喝醉后,小勇以要带小美外出吃宵夜为由载她外出,但小美一上车后就坐到后座休息,小勇竟趁机伸出咸猪手猥亵,小美当场大喊:「不要、不要这样」,但小勇仍不停手,将她短窄裙及内裤脱下,持续抚摸私处3至5分钟,小美事后愤而报警。

但是小勇却否认,表示小美当晚自行离去,且她当天身穿黑色长裤,否认有任何猥亵行为。还强调是小美要索讨红包,但因为他原本承诺要给,最后却因没给,才遭到小美刻意报复。

但是小美指证历历,表示小勇伸手入裙触碰下体时,她即曾试图将手拉出,且他强脱裙子、内裤并抚摸下体时,她还反抗用脚试图踹开小勇,且一直说「不要」,并用大腿用力夹起来反抗。

法官也查出,案发隔天小美传讯给小勇表示「我今天不喝酒,但是昨天你说要包3万给我要说到做到,昨天的事我还很不爽,也讨厌你昨天对我做的事情」。但小勇仅回了2次「好啦对不起」,并未否认猥亵。

法官认为,小勇身为现役军人,趁小美酒醉时犯罪,审理期间又言词狡辩否认,毫无悔意,且未与小美达成和解,依强制猥亵罪判有期徒刑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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