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20桌让选民免费吃喝 花莲县议员候选人惨遭羁押
花莲县第五选区叶姓县议员候选人决定参选后,席开20桌办选举餐会,免费招待选区选民饮宴,大方招待价值千元以上洋酒、红酒、高粱酒,更安排综艺舞蹈团表演涉嫌行贿,检方讯后声请羁押获准。(本报资料照片)
九合一选举倒数2天,花莲地检署积极查察贿选,第五选区叶姓县议员候选人决定参选后,举办选举餐会,席开20桌免费招待选区选民饮宴,豪请价值千元以上洋酒、红酒、高粱酒,更安排综艺舞蹈团表演涉嫌行贿,检方讯后声请羁押获准,是县内第二位遭押的县议员候选人。
检方指出,叶男决定参选第五选区(花莲市、新城乡、秀林乡、吉安乡平地原住民)县议员后,席开20桌举办选举餐会,免费招待该选区有投票权选民饮宴,且可饮用价值千元以上的洋酒、红酒、高粱酒,及欣赏综艺舞蹈团表演,以此为对价寻求在场选民投票支持,涉犯投票行贿罪嫌。
检警调多日搜证后,22日在检察官卓浚民指挥下,持法院核发搜索票,前往叶男、各桩脚住处及竞选总部等共16个地点搜索,并通知叶男、叶姓、林姓(女)、陈姓、林姓(男)助选员及可疑受贿民众等17人到案说明。
检方讯后认为,叶男及4名助选员共同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行求、期约及交付贿赂犯罪嫌疑重大,有羁押原因及必要,向花莲地院声请羁押,法官23日裁定叶男、林姓(男)助选员羁押禁见;叶姓、林姓(女)、陈姓等3位助选员,分别以10万元、8万元及6万元交保。
此外,第四选区(瑞穗乡、玉里镇)陈姓县议员候选人,登记参选前后亲自或透过桩脚,以每票2000元至3000元对价请选民支持,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经检方讯后认为犯罪嫌疑重大,有羁押必要,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是县内第一位遭羁押的议员候选人。
花莲地检署表示,距离投开票日仅剩2天,检方将持续秉持「严办就是最好的反贿选宣导」原则,于选前积极查缉买票贿选,民众如发现贿选情事,欢迎提出检举,因而查获贿选者可获得高额检举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