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酒测连吹33次都失败 醉女拒测还飙警五字经

醉女开车酒测连吹33次都失败,拒测还飙警五字经,台中地院依侮辱公务员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罚金2万元、接受法治教育3场次。(资料照片)

47岁林姓女子去年12月间凌晨开自小客车,一路摇摆又偏离车道,员警拦查作酒精测定,她竟连吹33次都失败,员警认定拒测带回判出所,她不签拒测权利告知书,并口出秽言辱骂员警「五字经」,被依现行犯逮捕。台中地院依侮辱公务员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向公库缴2万元、接受法治教育3场次,被告不得上诉。

中市雾峰分局国光派出所2名员警去年12月16日凌晨在大里区东荣路与爽文路附近巡逻,发现1辆自小客车行经摇摆且偏离车道,认为有酒驾嫌疑而拦查,并请驾驶47岁林女进行酒精测定,岂料,她竟连吹33次都失败。

员警认定她是消极不配合而拒绝接受酒测,告知拒测之法律权益后,带回派出所,员警制作拒绝酒测权利告知书后请她签署,向她表示:「你要不要签?不签,我就写拒签」。

岂料,林女就摔笔,怒回:「不然,你写拒签」,并飙骂五字经,警方以妨害公务的现行犯当场逮捕送办。据了解,林女不签拒测权利告知书及罚单,警方在罚单签名栏注记「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名」送办。

2019年酒驾新法上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第4项规定,拒绝接受检定处18万元罚锾,还要吊照、扣车、扣牌,处罚很重,林女还要面对侮辱公务员犯行。

她坦承在派出所口出秽言,但辩称是在骂老公、骂自己、骂旁边那些人,不是对着警察骂。但检察官勘验现场录影影像,认定双方对话时,林女是回应、辱骂员警,依侮辱公务员罪将她起诉。

林女在法院审理中认罪,法官认为她仗势酒意口出秽语侮辱执法员警,原应从重量刑,但审酌她并无前科,素行良好,且坦承犯错深具悔意,应知戒慎无再犯之虞,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并宣告缓刑2年,向公库支付2万元,接受法治教育3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