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混装混运”专项治理!珠海发布提升垃圾分类成效方案

力争在2024年12月底前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确保珠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到2025年,珠海打造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城市,法规制度更加健全,标准规范更加精细,服务更加便民利民,智慧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分类投放习惯全面养成,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体系,2025年年底前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日前,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珠海市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行动方案(2024—2025年)》,提出将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

根据《方案》,珠海将推动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其中特别提出,将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并有效执行,开展居民小区“混装混运”专项治理行动,对多次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加强执法检查监管。

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上,珠海将分批打造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办公区、文教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景区公园、展览演出场馆、广场、运动场、交通场站)、经营区域(餐饮机构、集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制定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第一类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明显场所,每季度免检并纳入年度表扬名单;第二类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有待提升场所,每季度抽检并通报整改;第三类为生活垃圾分类成效不明显场所,纳入重点监管名单,每季度全检,发现问题在媒体通报。全市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和经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

在垃圾投放方面,《方案》提出,要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推行“定时多设桶,督导奖励勤换桶;误时少设桶,巡查保洁多提醒”。深入推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5+1”模式、分类投放设施“十全十美”标准(“5+1”模式:楼层撤桶、定时定点投放+误时投放、及时分类驳运、分类收集房、督导员+可回收物收集;“十全十美”标准:投放点具备遮雨棚、硬底化及排水排污、宣传公示、照明、语音提示、视频监控、洗手盆、洗手液、纸巾、督导员)。确保分类投放收集点干净整洁、无异味,方便群众投放。各区政府(管委会)于2024年10月底前全面排查辖区各场景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确保图文标识统一规范、清晰醒目、易于辨识、无污损。

在运输系统方面,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全市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其他厨余垃圾)应通过有资质的企业单独收运,加快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杜绝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

在垃圾分类回收上,各区政府(管委会)加快建立健全可回收物交投点、转运站、分拣中心三级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促进可回收物应分尽分、应收尽收。

对于农村垃圾分类,《方案》提出,要结合实际、合理推广农村垃圾分类“莲洲模式”,即“五四三二一”模式,“五环节”包括定时收集、源头分类、并点撤桶、积分奖励、就近处置;“四分类”即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三收集”即定时、定点、定人;“两处理”包括处理园林垃圾、厨余垃圾;“一目标”即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人居环境。全面取缔少量存在的露天型生活垃圾存放池,杜绝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杂堆放。

此外,珠海还将开展垃圾分类的校园宣传,完善垃圾分类志愿者体系。持续营造全社会参与浓厚氛围。

对于垃圾分类成效,还将纳入各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和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评体系。对工作相对滞后、成效尚不明显的居民小区及物业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提示并每月在媒体曝光。

采写:南都记者 朱鹏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