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北街道:强化村级财务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坎北街道积极履行资金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村(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细化村(社区)财务规范管理细则,多措并举,做实村(社区)财务监管工作。

强化专户专管。专门设立“村(社区)集体资金结算专户”,对各村(社区)资金实行分户管理。同时,指定专人任结算专户管理员,负责全街道村(社区)资金的收付和核算工作。明确各村(社区)会计任报账员,负责村(社区)收支报账工作。规定专户管理员、各村(社区)会计、核算会计每月初核对一次银行存款余额,确保账款相符,村(社区)集体资金不被平调、挪用和占用。

加强联合监督。各村(社区)收支一律由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统一管理,并由街道纪工委和农业农村工作局负责联合监督使用,严格督导各村(社区)账户阳光管理工作。对开展第三方代理记账机构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监督业务真实性和合理性。对各村(社区)的收支情况,坚持做到月督查月通报。

打造“阳光财务”。定期组织对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登记,并与村账进行核对,确保账账、账证、账物、账表相符。同时,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村(社区)账务及时张贴在村(社区)财务阳光公示栏内,接受党员、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来源: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