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家暴逆子嫌老父洗澡慢 殴父后惨忍点火烧他双脚

可恶!家暴逆子嫌老父洗澡慢,殴父后残忍点火烧他双脚。(达志影像)

一名刚出狱蔡姓男子,因长期对父母施暴,吓得父母均有申请爆护令自保,也遭法院禁止接近父母100公尺之内,但蔡嫌根本无视法令,前往父母至住处喧闹恐吓,还嫌老父洗澡慢,竟甲苯喷洒在父亲双腿后点火,导致老父双脚严重烧伤,警方获报后逮捕蔡男,被依违反保护令、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处3年2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出狱后,蔡姓男子曾经因为连续对父亲施暴,父亲申请保护令后,于109年9月16日遭法院判定,规定要远离父亲100公尺以上。

但蔡在110 年2 月5 日,借故前往父亲住处,两人当场发生争执,当场殴打父亲脸部造成受伤,父亲也报警处理。但2 月16日16时许,蔡男又跑到父亲住处呛:「你怎么不动作快一点?赶快洗澡啦,不然我就要给你的脚剁掉!」、「我要用油漆时使用的器具(甲苯)给你喷」、「灌给你死、这样你才不会到处乱走、乱说话」、「我也要打死你,我是一个准备入监的人了,不会让你俩老好过」等语。

接着就在当天晚间,持其所有之易燃且具刺激性之罐装甲苯朝父亲双腿喷洒,并以打火机点燃蔡燕飞双腿上之甲苯,当场导致老父左膝、右后大腿、右小腿、右手腕、左手肘、左手掌二度烧烫伤。母亲在一旁目睹也无力阻止。

蔡男事后警方逮捕,却否认点火烧父亲双脚,还辩称,父亲患有失智症及被害妄想,案发当时是父亲自己点火烧自己。

法官认为,蔡男无视保护令,又罔顾被害人为其至亲,不仅一再借故进入其应远离之父亲住处,且殴打父亲成伤,尤其父亲已70余岁之高龄,足见蔡男伤害行径具有高度之危险性,不应轻纵。

法官认定,且而蔡男仅因洗澡之生活琐事与父亲发生争执,不仅以加害父亲生命之言词为恫吓,甚至以甲苯喷洒被害人之双腿并引燃,使父亲受严重之烧伤,若案发时稍有差错,甚至将危及父亲生命,手段之残忍与恶性均极为重大,依违反保护令、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处3年2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