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瞎聘假博士 私人公司抓包才知情 副研究员遭控诈公帑上千万

国研院代理院长、科政中心主任林博文遭控隐匿假博士担任副研究员,诈领公帑近上千万。(图/CTWANT合成)

行政院科技部辖下的「财团法人国家实验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与资讯中心」(科政中心)是国家级的科技政策智库,却被察觉聘用「假博士」担任政策组副研究员,该研究员后来转换到民间生医公司担任总经理,因为能力与学历不符被拆穿,而科技部挨批接到检举后却隐发不扬。

成立于1974年的「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科学技术资料中心」是科政中心的前身,肩负国家级科技智库功能,一直是台湾学研机构所倚重的科技资讯服务单位,2005 年改制为财团法人后,单位目标是强化学术研究基础环境,并积极发展科技资讯分析能力,建立科技政策研究的能量,以支援政府科技政策决策。

一名知情人士向本刊踢爆,李女在2009年8月获聘为副研究员,时任科政中心主任林博文,对内介绍李女毕业于国立中山大学海洋生物研究所博士班,李女顺利进入科政中心任职,并相继担任四项计划的主持人。李女于2020年离职后,凭借着国研院副研究员的头衔,转职进入成大医院团队所成立的民间生技公司「大员生医股份有限公司」(大员生医)担任总经理一职。据指出,2021年3月大员生医察觉李女的工作能力不符合学经历,因而起疑,自行向中山大学追查后发现,李女并无中山大学及海洋生物研究所博士业的任何资料;该公司并将此一讯息主动告知科政中心。

本刊向大员生医求证,大员生医证实,李女于109年任职总经理一职,去年五月已离职;至于离职原因是否与假学历有关?大员生医仅低调表示,当初由董事会做此决议,不清楚确切离职原因。

根据科技部《聘用人员遴聘及叙薪要点》,副研究员应符合三项资格其中一项,包括曾任科技部助理研究员或并计助理研究员职务四年以上、曾任国内外大学副教授或研究机构的副研究员等相当职务,或是国内外大学或研究院(所)博士学位,并曾从事学术研究或专业工作四年以上。李女博士学历造假,依法不能聘为副研究员。副研究员为472薪点,换算月薪约5万8千元,李女任职约11年,期间还担任四项计划主持人,据悉,主持费每月约1.5万至3万之间,换算下来至少诈领上千万公帑。

知情人士指控国研院代理院长、科政中心主任林博文获悉此事后,唯恐东窗事发,担心被追究当年任用李女任职的行政责任与法律责任,要求科政中心内部封锁此事不得宣扬。知情人士指出,此举让许多同仁不满,纷纷透过管道查证,首先发现在全国博硕士论文网上,完全查无李女自中山大学海洋生物研究所毕业的任何论文资料。

李女以博士学历获聘副研究员,但被知情人士踢爆她持不实毕业证书蒙混过关,国研院坦言该员学历的确造假。(图/CTWANT合成)

更扯的是,根据李女提供的「国立中山大学博士毕业证书影本」,其证书编号是手写的「中山博字第2128」,修业期间是手写的2000年7月至2004年7月,完全不符合一般国内大学毕业证书以及修业期间的常规,该人士近一步说明,一般而言毕业证书编号不会是手写,且修业期间的常规,我国采用学期制,入学为9月、离校则视论文口试时间而定。

中山大学接受本刊求证时表示,光从毕业证书修业时间四年就拿到本土博士,实属罕见,科技部本身就是专业学术单位,应该有能力去作判别。中山大学进一步查证后确认李女并非该校博士生,该份毕业证书并非出自校方,并强调该校的毕业证书在学期间、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也从未有手写方式。

律师梁继泽表示,李女恐涉犯刑法第 214 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万五千元以下罚金,以及刑法339条的诈欺罪,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国研院代理院长、科政中心主任林博文面对记者求证时,矢口否认隐匿;国研院则透过讯息回应,指去年科政中心接获相关查询后即着手查证,确认该员学历造假后,经与法务人员商讨后提出告诉。国研院表示,未来新进人员报到时,除了需提供学历正本之外,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正本,国研院并会比对其硕博士论文资料,如为国外学历,需先经我国驻外单位验证。另有关本案行政处理疏失究责部份,国研院已提交内部人甄会讨论。

立委郑正钤则抨击,一般民间公司对于应征者的学历都会查证,且国内大学的学位论文都会收录在国家图书馆全国博硕士论文系统,科技部连这么低阶的查核工作都没有做,显示完全丧失查核机制的功能;科技部掌管国家科技发展政策以及政府科技发展计划,如果连最基本的查核都做不好,又如何能提升我国学术与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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