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市府官员索贿」遭影射 林钦荣呛沈庆京:明白点出人名
▲被卷入京华城案,前台北市副市长林钦荣声明驳斥。(图/记者吴奕靖翻摄)
记者赖文萱/高雄报导
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日前指涉「有柯市府官员索贿」,前台北市副市长林钦荣今(30)日发出严正声明驳斥,从他担任台北市副市长到今天为止,和沈某及其律师从来没有接触。他强调,从事公职一向坚守市民权益,从不屈服于财团压力,「请沈某明白点出人名」,任何人如果散播、转述或做出不实指控,一定提告到底。
林钦荣说,该案在2017年12月由台北市都委会审议时,他坚守公开透明、依法行政。沈庆京日前指控官员索贿,请沈某明白点出人名,不要含沙射影。至于京华城演变成容积率暴增到840%之争议,林钦荣早已于2018年12月24日请辞台北市副市长,对于该案后续发展,不知悉也不曾过问。
林钦荣强调,有关北市政府删除沈先生所指内政部主要计划保障京华城楼地板面积120,284平方公尺(换算容积率为679%)一事,林钦荣说,当时他坚持仅能依法维持容积率560%,不得增加至679%,于担任台北市副市长任内均未曾改变此决定。
另一方面,相关行政作为获得2017年12月21日市都委会一致决议通过,并经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支持,也获得监察院调查报告认同。
▲京华城案专案调查小组第一次会议。(图/记者袁茵摄)
林钦荣并详细解释京华城案关键流程:
一、北市都委会委员一致通过决议
京华城案于2017年12月21日在台北市都市计划委员会第721次委员会,依据都市计划法第22条规定,即明订有关土地使用分区管制(亦即包含容积管制强度),是属细部计划层次,应表明规定事项。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决议,依监察院纠正文(2015年12月刘德勋委员提案)及内政部函文,明确记载本案容积率560%,也就是未保障该案楼地板面积120,284平方公尺(换算容积率679%)。
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驳回威京集团诉讼
后续该案都市计划案公告实施后,威京集团再针对楼地板面积保障(120,284平方公尺)一案,向市府提起行政诉讼,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京华城所主张,保障楼地板面积(120,284平方公尺)一事,原先兴建京华城购物中心时已经实现,驳回京华城关于保障楼地板面积的主张,判威京集团败诉,威京虽上诉,但于2022年7月撤回。
三、监察院2024年调查报告也指出京华城案保障楼地板面积属一次性保障
2024年1月24日监察院林盛丰及苏丽琼两位委员,针对京华城调查报告中指出,监察院亦询问内政部表示,本案基地于1991年都市计划所保障建筑楼地板面积120,284平方公尺,业经完成建筑使用有案后,土地使用强度即应回归第三种商业区(特)容积率560%之管制,故原有申请建筑楼地板面积120,284平方公尺,属一次性保障已经在早先兴建购物中心时使用完毕。换言之,京华城购物中心拆除重建之后,就回归以容积率560%来计算,没有沈某所主张的保障楼地板面积120,284平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