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再被押「不出所料」 葉慶元曝關鍵原因:真的沒有不羈押的空間
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前)羁押禁见,凌晨移送台北看守所。记者许正宏/摄影
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等案,台北地方法院昨晚裁定再度羁押。律师叶庆元在脸书「叶庆元律师(叶状师)」表示,不出所料,依照高院这次裁定的意旨,其实真的是没有不羁押的空间,地方法院只是遵循高等法院的意见办理而已。
北院昨晚表示,柯文哲、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台北市议员应晓薇、柯办前主任李文宗4人,均涉违背职务收贿罪或图利罪等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考量趋吉避凶的基本人性,有高度逃亡可能,且4人所涉罪数非少,如果都成罪,则未来刑责可能很重,更增加逃亡的可能性。
押不押,地院和高院到底在吵什么?叶庆元表示,台北地院第二次裁定,虽然提高交保金到7000万元,并且要求柯文哲戴电子脚镣,但是对于高院前次裁定的第1点「柯、应、沈、李4人均涉犯重罪,且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似乎并未提供充足的回应。
他说,高院此次就具体点出柯文哲等人在检察官发动侦查之前疑涉勾串、灭证的行为,要求地方法院在裁定是否羁押时,必须针对如何避免勾串、灭证加以考量。
叶庆元表示,一般而言,地方法院的裁判,必须受到上级法院的拘束。本案高等法院既然已经两度撤销地方法院交保的裁定,并且直接点出柯文哲等被告具体涉及勾串、灭证的行为,地方法院应该会做成羁押的裁定,不大可能会再度准许柯文哲等被告交保。
对于抗告,叶庆元表示,刑事诉讼法并没有特别次数的限制,如果地方法院裁定羁押,则换成被告可以抗告。如果仍裁定交保,地检还是可以抗告。上次这样的例子,是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涉贪渎案,同样也是地院两度做成交保裁定,且两度遭到高院撤销发回地院,最后地院才裁定羁押。
他说,史上最多次发回更裁,是开车冲撞总统府的砂石车驾驶张德正案,5度撤销发回,最后30万交保。乐升案被告许金龙,4度撤销发回,最后裁定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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