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换位引爆肢体冲突!高雄男子「正当防卫」仍被罚3千
高雄地方法院。(洪靖宜摄)
王姓男子坐客运不想晒太阳,换了两次座位,被同车的李姓老妇拒绝,双方不仅爆发口角还演变成肢体冲突,李妇请乘客帮忙报警,没想到乘客看不下去反呛:「我不愿意帮妳叫,因为是妳先动手打他的!」,但法院认为,王男防卫过程结束后,再行出手反击,被依伤害罪判罚3000元。
判决指出,2022年11月4日中午11点多,王姓男子搭乘客运,行经苓雅区建国一路与福德一路路口时,因座位会晒到太阳,起身换了一次位置,但换位后又不满意,想要换到同车李姓老妇身边时,李妇疑想阻止,双方发生争执,李妇说:「你要坐哪里?还坐过来?」并推了王胸口一下,王男反击:「妳什么资格?那么大声跟我讲话做什么?这里有位子」,王男则拨开李妇的伞后顺势坐下。未料,李妇见状用右手捶打他的右臂,还继续想攻击时,王男用右手挡住,再用左手拍打李妇右前胸口一下。
两人从动口变成动手,李妇开始叫嚷请同车乘车「帮我报警」,没想到同车乘客却是看不惯她的行为,直接拒绝:「我不愿意帮妳叫,因为是妳先动手打他的。妳下车,我不要帮妳叫,因为是妳先动手打他的,我刚刚坐妳旁边,我有看到」。
不过司机早已报案,李妇则坚持告到底;高雄地院审理时,王男称是李妇先持雨伞攻击他,自己是正当防卫,不该被论罪,法官勘验车上监视器画面,认为江翁确实是被攻击后才出手防卫,但对方已经没有攻击行为后,他又拍打李妇胸口,造成李妇受有前胸壁钝挫伤,由于双方未达成和,因此依伤害罪判罚3000元,可易服劳役,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