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MG:陆加大境外支付查税力度

KPMG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China Practice执业会计师刘中惠说明,该案例属侵害企业专有技术的和解金,和台湾判定来源所得原则类似,因该和解金被判定性质属于填补「所失利益」的性质,而非「所受损害」的赔偿,故支付方应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相应的税款。

她补充,关于应否扣缴,权利金与服务报酬两者界线认定也常会是争议的点。权利金应按全额扣缴10%,若属境外提供服务,原则上不用扣缴。税务机关会仔细调查相关事证,包括服务的具体内容与相关人员赴陆的出入境纪录等,以判定支付金额有无隐含权利金,同时评估该服务实质上是否合理确信可跨海提供。企业必须妥善做好准备,以顺利通过这类型的查核。

KPMG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China Practice协理任之恒指出,如属集团内关系企业间的支付,就应更加留意遵循独立企业间常规交易原则,完整详细的合约及详细订价计算过程等支持性资料均不可少,才能进行税前费用扣除。企业向关联方支付权利金时,应当证明关联方对相关资产价值创造做出贡献,且为企业带来相应经济利益,支付服务费时,则要证明关联方该项服务属于收益性的服务提供,非属股东投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