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通过西藏自治区级验收

近日,受自治区土壤普查办委托,拉萨市土壤普查办组织全市七县(区)召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自治区级验收会,经过专家组评审,全市七个县(区)全部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拉萨市土壤普查办高度重视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验收工作,将其作为保障本次普查质量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规格组建自治区级外业验收专家组,除三位西藏地方专家外,还邀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顶层设计组副组长与专家技术指导组、外业技术组副组长两位国家级专家参加验收评审。

验收会上,验收专家严格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土壤普查办关于外业调查采样验收的相关要求,基于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拉萨市七县(区)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进行了客观评价。专家组认为,拉萨市七县(区)验收资料齐全、外业工作质量达到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质量控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评价等级均为“优秀”。

据悉,拉萨市是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先行市,此前,拉萨市曲水县作为全区试点县已顺利完成试点工作,并被全国土壤普查办评为“优秀试点”。(格桑伦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