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主席神预言 一审果真都没事

台南市议会第2届议长李全教(见图)及第4届议长邱莉莉均因贿选案遭起诉,但一审结果大不同。(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议会第2届议长李全教、第4届议长邱莉莉都涉及贿选案被起诉,但2人境遇大不同。李全教案尚未进入司法审理程序,当时市长赖清德长达234天不进议会;而邱莉莉及副议长林志展等人涉案,赖却在竞选民进党主席时回台南向乡亲报告时,说「台南党公职卡撑几支毛,大家都知道」,意指邱、林不会贿选,现在一审结果还真的没事。

2014年底李全教当选市议员时,民进党在市议会占多数席次,因数名泛绿议员跑票,李全教以29票对26票,成为台南县市合并后首位国民党籍议长。此事引发赖清德严重抗议,不进议会备询,直到登革热疫情严重才重返议会。

李全教当选议长后,台南地检署分案侦办议长贿选案,认定他涉嫌透过6名白手套向民进党、无党籍7名议员,以3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金额期约贿选,将李等8名被告起诉。

一审认定,李全教透过吴春成等3人于2014年对山地原住民市议员参选人谷暮.哈就行求贿选,但未获谷暮同意,判李徒刑4年、褫夺公权5年,另4人无罪。直到2016年8月30日,李因被判议员当选无效确定,被解除议员职务,连带失去议长宝座。

至于邱莉莉虽被检方依投票行贿罪起诉,第一次以50万元交保,第二次才增加150万元保释金,且检方并没有对此案另提起当选无效之诉,邱暂时保住议长之位。

另李全教、邱莉莉的起诉事实中,检方都没提出贿款金流事证,只有证人指述中间人的口头约定,但李全教在一审就被以口头指证判刑;邱莉莉案则被合议庭认定举证不足,连证人供词也不被采信。但在检方上诉后,邱莉莉等人能否全身而退,还是未定之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