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促撤回全动法 再重新公告60天
立委林为洲7日举行记者会,痛批全动法违反法规命令,要求必须撤回预公告。(刘宗龙摄)
国防部日前预告修正《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引发争议,国民党立委林为洲昨质疑国防部未依法行政,法规修正公告应至少60天,国防部只公告14天,要求撤回预公告并至少满足60天预告期。国防部长邱国正昨在立院备询时则强调,修法没有时间表,没保证这会期会送出,还在汇整意见。
林为洲昨开记者会指出,法规命令草案应至少「公告周知」60日,除非有「情况急迫显然无法事先公告周知」,或者「情况特殊,有定较短期间之必要者」,在这2个条件下,才可以缩短60日的规定,但国防部预告的「全动法」,有符合缩短天数的规定吗?
国防部以「系为完备动员紧急应变机制,保障人民权益及维护国家安全」为由。对此,林为洲痛批,请问这理由有符合急迫性或者是特殊性吗?如果国防部有情报显示,解放军明天就要打来了,或者下个月就要打来了,或许符合「急迫性」,缩短成7天都可以接受,但是有吗?解放军明天有要打来吗?林为洲要求,《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必须要撤回预公告,只要不是撤回预公告,就代表原预公告持续有效,撤回再重新公告以满足60天预告期,再走一次流程,有那么难吗?承认自己错了撤回公告很丢脸吗?
国民党立委李德维昨质询邱国正时也问到,全动法是否本会期会送到立法院审查?邱国正强调,全动法公告的用意就是搜整大家的意见,国防部还要再进行修订,没有保证这个会期就会送到立法院,这部法案「没有时间表」,还要持续跟各部会做协商。
行政院长陈建仁也说,国防部在完成预告程序之后,未来会努力采纳各方意见,特别是参考其他国家有关全民动员的相关法律,国防部正在积极往这方向进行。
国防部表示,全动法修正草案系属「法律」草案公告,非「法规命令」,为搜整各界意见,爰订公告期间为14日,符合规定且属常见法制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