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提案碳费80%比率拨交地方 估下周五付委审查
面对中央将开征碳费,台中市长卢秀燕开第一枪建议至少8成留地方。(本报资料照/林欣仪摄)
中央将开征碳费,台中市长卢秀燕开第一枪建议至少8成留地方。国民党立委许宇甄等人提案修订「气候变迁因应法」,将碳费80%比率拨交给地方主管机关,用来改善污染、环保建设与人民健康。本案已完成连署及提出,预计下周二在程序委员会提案增列,下周五可以付委审查。
卢秀燕日前在议会答询时也强硬表示,企业排碳是地方民众在受苦,但碳费却是中央收走,光中火就要上缴中央15亿元,对地方不公平,她替全台22各县市请命,疾呼碳费至少8成留在地方。
对此,国民党立委提案修订「气候变迁因应法」,案由指出,鉴于年排碳量逾2.5万吨的排碳大户,2026年将缴交碳费,预估超过520家企业成为第一波收费对象。碳费收取及使用未考量地方为环境所付出的牺牲,导致污染在地方却由中央收费,基于公平正义原则,拟修订本法,将碳费80%比率拨交给地方主管机关,用来改善污染、环保建设与人民健康。
提案说明,环境部10月7日完成碳费费率审议,一般费率订为每吨碳新台币300元且原则分阶段调升,优惠费率A、B各为50元、100元。排碳大户减碳采用优惠费率B的可行性高,预估2026年起政府每年征收约60亿元。
提案指出,高雄市主要碳排大户有105家企业,年排碳量超过5300万吨,占全国20%;云林县主要碳排大户有34家企业,年碳排量近4000万吨,占全国14.46%;台中市首波征收碳费对象预估有28家企业,其中台电台中发电厂所缴交碳费最高,预估需缴交15亿元。
提案续指,然而目前规定碳费由中央全额收取,地方没有分配比率,造成「污染在地方,钱却给中央」的吊诡情况。碳费的收取未考量地方为环境付出的牺牲,碳费由中央收,污染却由地方居民承担,不合理也不公平。
提案认为,基于公平正义及保障地方权益,应明定向排放源收取之碳费,80%比率拨交给排放源所在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以利地方政府推动温室气体减量工作及环保建设,另为因应行政院组织改造,修正主管机关名称。
本案已完成连署并已提出,预计下星期二会在程序委员会提案增列,下周五可以完成一读,交付委员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