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营提不在籍投票不排除大陆 绿党团开酸:乐见两国论上演
民进党立委吴思瑶。(资料照片)
国民党立委提案推动不在籍投票,包含开放境外通讯投票,但绿营认为有违宪问题。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今(12)日召开记者会,再度批评蓝营主张是违宪、危险、不可信、不自由,更质疑在中国如何设置投开票所,外国都是设置在使领馆,但形同两国论,虽然乐见上演,但中方可以认同吗?呼吁蓝营应具体提出,如何在排除中国意志影响下投票。
吴思瑶表示,民进党版本的不在籍投票,首先针对公投、采行移转投票,对于就学或就业有影响者可提出申请,以安全性、可信度为优先考量,为可受信赖的安全投票行为,但蓝营提出的版本却是违宪,宪法第129条规范须「以普通、平等、直接及无记名投票方法行之」、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一项也有规定「返国行使选举权」,显示蓝营版本有违宪之虞。
吴思瑶说,境外的不在籍投票须克服高门槛技术,还涉及选务成本的增加,更何况在中国投票,蓝营版本就是大剌剌地境外介选,若在中国可设置投开票所要设置在哪?依据外国作法,必然设置于当国的使领馆,但使领馆是国家主权延伸,形同两国论可以被认同,中国可认同吗?
吴思瑶更拿出,2012年广东乌坎村长选举和山东省卢营村村委选举照片,该照片显示投开票所被武警包围,她表示,这样是不自由的投票、受威吓的投票,呼吁蓝营不要陷在中国投票的国人于危险。
她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第2条、第11条,若在中共行使非领土完整的投票行为,就可送法办,中国政法第3条更指出,若因国家安全必要,可依法对序通信进行检查,蓝营主张在中国通信、邮寄投票,中国是可以打开检查,检视是否符合其满意人选,如何设置投开票所、邮寄票券,国人被对岸法办如何保护安全,这种投票是自由民主投票吗?就教国民党团。
「南韩人可以在北韩投票吗?」绿委钟佳滨强调,不在籍投票是选制改革中积极筹划项目,一定要符合两条件,第一、在投票所里投票,在台湾投票经验一定在投票所内投票,这是国人既有经验;第二、宪法规定必须返国投票,我国规定投开票所30公尺内不得有拉票宣传,若在外国是否可拘束这样的行为,可能变成「人不在场投票」,恐变成其他势力的不在场投票。
钟佳滨说,蓝营忘了问国台办,在中国行使投票权要先把选票记过去,选票上写着中华民国总统,很难寄出,国台办是否允许,中华民国人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圈选中华民国总统,允许印有中华民国总统的选票,呼吁蓝营先回答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