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退伍前当贼!偷香烟洗面乳沐浴乳 挨罚3000元
陈姓海军陆战队士兵在退伍前1个月,偷军官的香烟以及士官的洗面乳、沐浴乳,挨罚3000元。(中时资料照)
已退伍的陈姓海军陆战队士兵,在退伍前一个月,见军官座位摆有1盒香烟,竟顺手牵羊整盒偷走,还在洗澡时发现士官忘了带走洗面乳、沐浴乳,也拿去洗脸洗身体,事后因部队内务检查时,发现陈男的内务柜里有士官的洗面乳,被依窃盗、侵占遗失物等罪送办,台北地检署因陈认罪,且无前科,给予缓起诉1年,并命他须支付3000元给公库,并接受法治教育课程1次确定。
检方调查,陈男原为海军陆战队某中队第一分队一兵,已于今年4月退伍,他于今年3月3日早上10时31分,在驻地营区军官办公室,见中尉通信官座位上摆放香烟1盒,遂偷走香烟,抽用盒内的6根香烟。
陈男另于今年3月,在营区浴厕内发见架设士遗落的洗面乳1条,遂拾起自用,不久,陈又发现该士官忘了带1瓶沐浴乳,见四下无人,又偷走自用。
今年3月4日下午,该士官发现陈男拿着他的沐浴乳欲放进置物柜,翌日内务检查,又再发现陈男寝室内务柜中有士官遗失的洗面乳,案经宪兵队侦办,依涉嫌《陆海空军刑法》在营区窃盗、《刑法》侵占遗失物罪移送北检侦办。
检方考量陈男认罪,且前无科,犯罪情节尚属轻微,加上被害军官、士官亦无意愿提告,给予陈男缓起诉处分,期间1年,要求他支付公库3000元,并接受北检举办的法治教育课程1次。
案经北检职权再议,台湾高检署审查后,认为侦查已完备,驳回再议,陈男因此获缓起诉处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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