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夜市热吻小王、开房间 绿帽尪「目睹路边1幕」心碎了

记者黄翊婷/新北报导

一名人夫控诉妻子小美(化名)与阿强(化名)发生婚外情,不仅屡次抛家弃子,还被友人目击当众接吻、进出商旅,他自己也曾撞见两人在路边接吻,一气之下决定对他们提告求偿60万元。虽然小美矢口否认外遇,阿强则未出庭,新北地院法官检视所有证据之后,仍采信人夫的说词,并判小美和阿强应连带赔偿30万元较为适当。

▲人夫表示,自己和朋友都曾目睹小美和阿强在公开场合接吻。(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人夫在判决书中主张,夫妻俩原本感情和睦,但从某一天开始小美的态度变得很冷淡,后来有朋友目击小美和阿强在夜市接吻,他这才知道被戴绿帽,没想到过没多久,他自己也撞见小美和阿强在路边接吻,3天之后又有朋友看见两人一同进出商旅。

人夫表示,他曾要求小美回归家庭,小美却屡次抛家弃子、经常夜不归宿,至今仍与阿强保持联系,让他无法接受,这才决定对两人提告求偿60万元。

针对人夫的控诉,小美否认外遇并辩称,丈夫出示的影片截图画面模糊不清,影片中的女子不是她,况且也没有具体证据可以证明她和阿强之间有任何过从甚密的举动。而阿强经过法院合法通知,并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也没有提出任何书状声明或陈述。

不过,新北地院法官认为,比对人夫出示的照片证据、商旅旅宿名单及监视画面、车籍资料等证据,已经足以使本院心证形成达到证据优势或明晰可信的程度,人夫对于自己的主张已经提出相当的证明,最终不采信小美的说词,并判小美和阿强应连带赔偿人夫30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