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团批 把现况当政绩 简直诈欺
工斗团体12日召开「别把现况当政绩,最低工资要底线」记者会。批评行政院通过《最低工资法》,但提出的版本只是将现有的基本工资审议办法,提高位阶变成法律,还要大肆宣传照顾劳工,作法无异于诈欺。(粘耿豪摄)
《最低工资法》三读过关,由于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年增率仅被列为应参考指数,但未规定最低薪资调幅不得低于CPI涨幅或类似公式,全国产业总工会及工斗团体都表达强烈的不满。劳团更痛批「废法一部」,因为这样可调也可不调,根本仅是将现有的「基本工资审议办法」提高位阶变成法律,「把现况当政绩,还要大肆宣传照顾劳工,这种作法无异诈欺!」
工斗团体12日上午在立法院前提出三个诉求,包括:最低工资年度调幅应不低于CPI年增率;最低工资不得调降;审议会决策过程及结果应公开透明。
新高市产业总工会理事长何政家表示,结果通过的版本只是把CPI列为「应参采」,也列了一堆「得参采」,但不管「应」或「得」,都是参考用,可调也可不调,最后仍是每年由审议会共识决,也没有订定调幅,和现况根本没差,这是最令人不满意的地方,未来若有必要会督促政府修法。
桃园市产业总工会理事长朱梅雪说,过往朝野立委都提过「最低工资调整幅度不应低于重要民生物价指数或消费者物价指数年增率之涨幅,且不得低于前一年最低工资」的条文草案,如果没有这一条核心条文,那《最低工资法》通过了也是废法一部!
另三读通过版本表示审议会会议纪录将于会议后30日内公开,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秘书长周圣凯强调,立法院会议过程都全程公开直播,会后提供逐字纪录,最低工资审议过程及结果也应比照办理。
全国产业总工会理事长江健兴表示,这次没有纳入「雇主若违法就排除政府采购」,且最高只罚150万元,这样只有小公司会怕,大公司不会怕。江健兴说,希望《最低工资法》不要像交通规则一样,订出来,结果警察不抓,法官不判,法律订得很严,但都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