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长参选人送毛毯 检方大动作搜索

台中地检署7名检察官侦办,搜索17处,于选民住处扣得多盒证物。(台中检方提供)

台中市雾峰区施姓里长参选人竟涉嫌利用重阳节名义赠送市价约200元毛毯,台中地检署7名检察官侦办,搜索17处,于选民住处扣得多盒证物,认定施男及其黄姓助理涉嫌违反选罢法投票行贿罪嫌疑重大,复讯后各命5万元、2万元交保候传。

检方指出,今年9月接获贿选情资,指称台中市雾峰区施姓里长候选人利用重阳佳节机会,以社区发展协会之名义,赠送选民敬老禮品(高级毛毯)名义行贿选之实,借此寻求选民支持,翁嘉隆检察官指挥上开司法警察机关共同侦办。

经搜证后于本月18日見时机成熟,由台中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詹益昌率同检察官6人、司法警察54人兵分多路,持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核发之搜索票共21张,执行搜索地点17处,共传唤含里长候选人、选民在内共28名到案說明。

检警查扣贿选禮盒(高级毛毯,市价约200元)16盒等证物,经检察官讯后认施姓候选人、黄姓干部涉嫌重大,分别谕知具保5万元、2万元。

台中地检署呼吁,各级候选人应以政見理念争取选民认同、支持,如以金钱、餐宴、招待旅游或赠与禮品等行 为请选民投票,均属贿选行为,已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台中地检署指出,年底选举将届,搜报各類贿选情资,如涉贿选情事将严加究辨,以维护选举之清明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