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来希po文称买口罩被车辗毙违反社维法 裁定不罚

李来希po文称新竹妇人买口罩被车辗毙假讯息,警方以违反社维法函送,新北地院裁定不罚。(中时报系资料库)

国公务人员协会荣誉理事长李来希3月21日在脸书留言区张贴新闻照片,指有民众「为了排队买口罩,被车辗毙!」,遭调查局依违反传染病防治法送新北地检署侦办获不起诉处分;但刑事局移送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中「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安宁」;新北地院简易庭法官认为,李来希仅评论时事,文章内容无影响公共安宁情形,因此裁定不罚。

李来希3月在脸书发布「口罩排队奇观,请大家排队拍照存证,一起来贴网」等文章,并在底下张贴一则死亡车祸新闻,指民众「如果不是为了买口罩,他就不会出门,就不会遇到死劫」,新北地检署认为李来希涉违反「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在3月31日传唤李来希说明。

李来希到案后表示,自己只是张贴新闻,同时针对口罩购买方式及分配与网友讨论,且口罩政策属可受公评事项,应受宪法保障之言论自由范畴,李还强调自己的文章完全没有提及任何新冠肺炎疫情内容,坚决否认有触犯传染病防治法。

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李来希脸书贴文标题及内容均未提及新冠肺炎流行疫情,也没有扩大喧染疫情等字句,难认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罪证不足,不予起诉。

但刑事局则以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将他送办,今天新北地院三重简易庭作出裁决,认为李来希仅评论时事,文章内容并未煽动公众,因此裁决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