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买:违反申报规定 将报请裁罚

浩鼎生技周三发表声明财务处经理张穗芬经手股东英属维京群岛商Alpha Corp.股票买卖,未依规定申报,隐匿事实废弛职务深表歉意。柜买中心指出,浩鼎大股东Alpha违反证交法事前及事后申报规定,依照证交法第178条规定可处24万元到240万元,将报请主管机关金管会核定裁罚

柜买中心总经理黄炳钧指出,现行证交法第22条之2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含上市柜)董监事及百分之十大股东转让持股要采事前申报,即申报3日后才能在市场开始卖出,除非是单日转让数量在1万股(10张)以内,但只要股数有转让异动,即要依照证交法第25条事后申报规定,即董监事大股东须在下个月5日向公司申报上一个月转让异动股数及最新持股数,而公司汇整后也须在15日前向主管机关申报。

黄炳钧表示,如果真如媒体报导,浩鼎公司声明:「公司财务处经理张穗芬负责持股申报业务;惟其经手大股东英属维京群岛商AlphaCorp.之股票买卖,经查未依规定向主管机关申报......」,此举就同时违反证交法第22条之2以及第25条有关事前以及事后申报规定,以证交法规范可各罚款24万元到240万元,未来报请主管机关裁罚。

近期浩鼎公司15日遭检调搜索,而浩鼎董事长总经理等5位高层员工等共五人,因涉及内线交易被列为被告,浩鼎公司在4月15、16日连两天在股市观测站揭露资讯,昨(20)日又有中央研究院翁启惠办公室被搜索等,事件有越滚越大迹象。柜买中心表示,如有必要会请浩鼎公司召开重大讯息说明。

柜买中心表示,一直持续注意浩鼎事件最新发展,由于目前检调正侦办中,柜买中心会配合提供检调所要协助的相关资料以利侦办,让浩鼎案早日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