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麟盛1票逆转胜 叶美秀喊不公

叶美秀认为,此张选票盖印在被选举人栏位边缘,符合选举实务手册第16号图例,不解为何被认定为无效选票。(叶美秀提供/庄旻静新竹传真)

前年新竹县湖口乡中势村长选举,李麟盛以1票之差落选,他质疑选务计票有疏失,提当选无效诉讼;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认定,经重新勘验后,确认李男拿下983票,而原当选的叶美秀982票,叶女当选无效确定,被以1票逆转。

2018年湖口乡中势村村长竞争激烈,依照中选会开票结果,无党籍候选人李麟盛获得980票,输给国民党籍候选人叶美秀981票,关键的1票之差,让叶女当选村长,李不服结果,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希望可以翻盘逆转胜。

新竹地院重新勘验,确认李拿下983票,而叶实得981票,判叶女当选无效。高等法院重新勘验有争议的无效票,昨认定李票数不变,而叶虽又多1票、共982票,但仍以1票之差败选。

高院认为,勘验投开票所及审认争议票结果,再加计无争议的另一投开票所的各票数后,叶女得票总计为982票,低于李男983票,判决叶女当选无效定谳。

叶美秀则指出,第247投开票所当时统计为李531票、叶567票,结果新竹地院重新验票,用余票少了3张,而李多了3票,虽选举人手册上有指纹,却无选务人员盖章,叶质疑此3票效力,且高院勘验指纹,这3票中,仅有1人为本人,另2位选民则未验出身分,因此质疑判决过于草率。

叶美秀也说,依据选举实务手册第16号图例,盖印靠到边框也属于该被选举人的选票,她其中1张票却被认定为无效票,她认为此判决有失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