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山森林大火「延烧6.5公顷」 陆空抢救画面曝光

台中市梨山地区大甲溪事业区第66林班地,16日深夜传出森林火警,台中市消防局、林业保育署台中分署17日清晨5点多仍抢救中,目前估计动员47人进行灭火作业。(林业保育署台中分署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台中市梨山地区大甲溪事业区第66林班地,16日深夜传出森林火警,台中市消防局、林业保育署台中分署17日清晨5点多仍抢救中,目前估计动员47人进行灭火作业。(林业保育署台中分署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台中市和平区16日深夜传出森林火警,地点于梨山地区大甲溪事业区第66林班地,因夜间山区视线不佳,抢救不易,台中市消防局、林业保育署台中分署17日清晨5点多仍抢救中,目前估计动员47人进行灭火作业,同时申请空中勤务总队直升机进行空勘及空中灭火作业,初估延烧面积约6.3公顷,进一步追查起火原因。

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指出,16日接获台中市政府消防局通报,和平区梨山地区大甲溪事业区第66林班地发生森林火灾,立即派员勘查,因夜间山区视线不佳,抢救不易,故于17日清晨5时立即集结人力前往灭火。

林业保育署台中分署表示,火灾现场为造林地及针阔叶树林,杂草繁多,轻质燃料充足,因此火势较为猛烈且有多处烟点,除启动森林火灾抢救机制,并成立火场指挥所观测火情及调度指挥救火作业,集结森林护管员涉水过合欢溪,步行约2小时抵达火场灭火。

林业保育署台中分署指出,目前森林救火队已抵达现场进行地面直接灭火,阻绝火势扩展,同时空勤直升机已出动进行空中灌洒作业,每次吊挂2公吨的水,已投水5次,陆空携手期能尽速扑灭森林火灾。

林业保育署台中分署表示,持续全力抢救、扑灭火势,并追查起火原因。呼吁民众,依据《森林法》第53条规定,放火烧毁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失火烧毁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处2年有期徒刑,且除负刑责外尚须负民事赔偿责任,前往山区切勿生火,共同保护珍贵森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