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稱文化部百億造OTT平台 文化部:投資的是文化內容

针对立法委员叶元之昨(6)日质询国发会时指出,「文化部要以百亿国发基金打造OTT平台」。文化部表示,文创产业国发基金自始至终都是对于台湾「文化内容」的投资,「并没有要投资OTT平台」,对于公开且明确的事实遭误解,文化部表达遗憾。

文化部表示,文化部长李远10月23日在立法院备询回应国民党委员洪孟楷质询OTT相关议题时清楚说明,文化部争取国发基金第2个100亿,并与3大电信业者合组基金,期盼「加强投资文化内容,如果文化内容成功,就可以卖到全世界」,强调的是鼓励国内3大电信公司投资「内容」,让各自既有的OTT平台能因为「内容」而壮大。同时借由政府所引进民间资金拍摄出更高品质且可以行销全世界的影视作品,以及支持其他文创产业,如音乐、漫画、文学、表演艺术、视觉艺术等,以及早赶上韩国、日本等国家,并没有所谓文化部要投资「打造最大的OTT平台」。

此外,李远于前日参加「中华电信开创台流影视发布会」时也再次说明,100亿不只支持影视,亦包含所有的文创产业。

文化部强调,文化部成立「文化内容策进院」主导文创产业国发基金投资,自始至终都是对于台湾「文化内容」的投资,以第一期国发基金自2010年至今14年时间,累计核准221件「文化内容投资」,国发基金投资65.11亿元,滚动民间资金高达141.51亿元,而且所有投资案都经过「专业、严谨的审议过程」,不可能发生「100亿很快就烧完」的情形。对于相当公开且明确的事实,却被解读为「文化部要斥资百亿打造OTT平台、100亿很快就烧完」,文化部表达深切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