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斥资百亿投资OTT平台」 文化部澄清:遭误解很遗憾

▲文化部强调要投资的是台湾「文化内容」,并引进民间资金投资,拍摄高品质且可以行销国际的影视作品。(示意图/《有生之年》剧照/TVBS)

记者林育绫/台北报导

立法委员叶元之昨(6)日质询国发会时指出,「文化部要以百亿国发基金打造OTT平台」,不过文化部今(7)日表示,文创产业国发基金自始至终都是对于台湾「文化内容」的投资,「并没有要投资OTT平台」,对于公开且明确的事实遭误解表达遗憾。

文化部表示,文化部长李远10月23日在立法院备询时,回应国民党委员洪孟楷质询OTT相关议题时清楚说明,文化部争取国发基金第二个100亿,并与三大电信业者合组基金,期盼「加强投资文化内容,如果文化内容成功,就可以卖到全世界」,强调的是鼓励国内三大电信公司投资「内容」,让各自既有的OTT平台能因为「内容」而壮大。

同时借由政府所引进民间资金,拍摄出更高品质且可以行销全世界的影视作品,以及支持其他文创产业,如音乐、漫画、文学、表演艺术、视觉艺术等,以及早赶上韩国、日本等国家,并没有所谓文化部要投资「打造最大的OTT平台」。

此外,李远于前日参加「中华电信开创台流影视发布会」时也再次说明,100亿不只支持影视,亦包含所有的文创产业。

文化部强调,文化部成立「文化内容策进院」主导文创产业国发基金投资,自始至终都是对于台湾「文化内容」的投资,以第一期国发基金自2010年至今14年时间,累计核准221件「文化内容投资」,国发基金投资65.11亿元,滚动民间资金高达141.51亿元,而且所有投资案都经过「专业、严谨的审议过程」,不可能发生「100亿很快就烧完」的情形。对于相当公开且明确的事实,却被解读为「文化部要斥资百亿打造OTT平台、100亿很快就烧完」,文化部表达深切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