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质询台东焚化炉重启案 台东县环保局发新闻稿澄清
台东县环保局针对立委质询台东焚化炉启用进行回应。(杨汉声摄)
立委林淑芬9日针对台东县焚化炉重启案质询环保署,台东县环保局特地发出新闻稿澄清,并表示,对林淑芬在不了解本台东县垃圾处理困境之情况下的论述,深表遗憾。
台东县环保局表示,焚化炉转型遭到否决,是工程会并非环保署,因台东家户垃圾能够外运处理的量日益减少,且要运1.67倍的底渣,每吨垃圾处理费高达近4800元,比启炉处理费还要高;而原本规划推动MBT厂,因后端60吨的可燃物无法去化,眼看台东县13座掩埋场已爆满,所以才规划启用焚化厂,并寻求环保署协助,希望林淑芬了解并支持。
至于对于针对垃圾量仅90公吨无法满足255公吨的经济效益将造成财物黑洞方面,台东县环保局则回应,台东县垃圾量90公吨指的是公所一般垃圾车每日清运的家户垃圾,除家户垃圾外,尚有一般事业废弃物(饭店业为主)、市场垃圾、巨大垃圾、农业废弃物、掩埋场活化垃圾等可满足单炉128公吨启用条件,
台东县政府规划启用后前2年先使用双炉处理台东县每日产出之垃圾及掩埋场堆积超过2万吨之垃圾(每日约255吨),2年后可掌握之垃圾量约每日130公吨,改使用单炉处理台东县垃圾,是否要处理外县市垃圾定会尊重台东县议会决议。
另外针对林淑芬提出的「台东的垃圾中纸类37.92%厨余35.95%塑胶16%,都应该回收,台东就没垃圾了」进行回应说,家户垃圾扣除资源回收物后被清运的垃圾虽仍有可回收之垃圾,但其中纸类、厨余、塑胶组成分析中所占之比例在全国各县市皆介于此比例上下,与民众分类的细致程度及回收物本身是否脏污无法回收有关,环保局仍持续进行资回收工作之推动,全国并无县市因焚化厂营运而造成资源回收率下降,台东县政府不会因启用焚化厂而放弃资源回收工作。
最后台东环保局则对于委员提出的掩埋的垃圾热值低,不符合台东焚化厂的设计热质,根本无法烧进行解释, 掩埋场活化垃圾经过机械分选及水洗去除沙土提高热值后,控制掩埋场活化垃圾进入焚化厂量占当日垃圾量之15至20%,并于垃圾贮坑先与一般垃圾进行混合后才会进行投料至焚化炉体燃烧,使平均热值落于焚化炉设计热值范围进行操作,各县市焚化厂皆有实例,并非台东县独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