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一个骚操作,激怒了所有车主!
作者:老古
12 月 21 日,一辆理想 L7 在广东清远发生严重追尾事故。
事故发生后,先是引发一波质疑理想汽车质量的网络声音,A、B柱都被撞断了,理想汽车还安全吗?
为了应对这种网络舆论,12 月 24 日,理想汽车在其官方微博公布了事故车辆行车记录仪所拍摄的一段视频,显示驾驶员将车辆最高加速至每小时 187 公里。
理想同时公布了最后撞车的速度,96公里。
公布这一数据显然是为了回应这种对理想汽车质量的质疑。常规的碰撞试验只有64公里每小时,以96公里的速度撞上货车,绝大部分车可能都无法讨论什么质量问题了,车毁人亡几乎是个必然。
然而,理想维护自己产品质量的行动,又带来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理想有权公布用户的隐私吗?
隐私是一种信息,它在法律上的财产权地位一直备受争议。
区别于一个人的住房、汽车、物品这些具体的物品,隐私天然就不具备与其他财产相同的特性。
但是,人们保护自己的信息,不让信息外流,从而对自己造成困扰,却是一个现实的需求。
在商业世界中,这一类信息,往往是以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的。
特别在互联网时代,你每登录一个APP,都有一个长长的协议在等着你,这个协议中,就包含了这个APP收集你信息的相关规则。
九成九的人,根本不会看这种又臭又长的协议,直接就点击确认。这不仅仅是运营者的一种法律策略,还说明了另一个事实,那就是大多数用户并不是很在意这些信息的使用。
理想汽车是互联网时代的智能汽车,它不仅是一台汽车,还装载着一个大型的移动在路上的APP。
理想用户购车时,他们也需要签署相关的协议。
根据车主提供的协议显示,“当您使用车载应用平台时,我们会收集理想App账号信息;车载应用装载及便用时况;个性化设置数据;车辆驾驶行为数据(装载及使用情况、包括里程、能耗、行驶时间、平均速度);车载导航应用数据,包含导航目的地、导航实时数据、行驶轨迹、主动收藏的位置、导航实时数据、行驶轨迹、导航设置数据;车载娱乐系统资料(如广播视听记录)、音乐/视频播放列表、搜索历史、同步的个人收藏和播放历史等;FOTA升级时间及查看新版状态频次等。为了优化输入体验,会收集您通过输入法输入的内容结果。”
也就是说,仅仅从协议本身来说,理想收集这些信息是经过了用户的同意的,是通过协议确定了这种收集行动的。
据网络的不少调查显示,大部分车主却不认同,因为他们甚至都不记得签过这种协议,当然还有人认为这是霸王协议。
其实原因还是不重视。这种信息相关的协议,对于很多人来说,不是什么重要事务,因此,哪怕签了,他们也忘记了。霸王协议,是一个腐败名词,只要是你情我愿,就不存在霸王,除非对方是行政强制力带来的垄断企业,才配得上这个名词。
更深一层的争议在于,这些数据的使用。
以我们这个时代来说,如果APP的数据被滥用,相当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裸奔,我们的支付记录,我们的移动轨迹,全部被记录在案。
如若这些数据与真人一一对应,他就会带来非常大的麻烦。现实中,我们去银行、房产中介办一次业务,留一次电话号码,没多久就会接到大量的金融营销电话。
最早的电诈,就是通过购买各种客户的信息,针对性的为客户设计骗局。
最为常见的就是专门扮演老板,要求财务打钱,这种不掌握对方精准信息,是很难做到的。
信息收集,几乎不可避免。你要用微信的定位功能,给朋友发个地址,你就不可避免要将你的位置信息上传到微信服务器。你要用支付宝,也不可能连个消费支付记录都没有。
对于很多互联网业务来说,搜集客户的相关信息,甚至是业务开展的基础。
那么,企业使用用户信息的问题又在哪呢?
在这次事故中,理想当下被质疑的点就是,你未经对方家属同意,怎么可以公布行车记录仪的内容呢?怎么可以公布车速这些信息呢?
在理想汽车隐私政策中约定:
另一家新能源车企蔚来的约定是,会用于事故追查及履行法定义务。
从协议中,我们可以得知,理想使用这些信息,是经过了与用户的约定的,不得共享给第三方,不得未经同意公布信息。
而当下理想公司为了应对质量质疑迅速地就在网络上公布了车主的相关信息,这显然与其公布的隐私政策是不相符的。
我们站在理想的角度,或许是可以理解这种作为的,怀疑我车的质量,我不公布这些信息,不影响我的销售了吗?
这只能说明理想在这一事件的处理中,存在着严重的短视。
如果是一家具备长期主义精神的企业,他应该分得清短时间的困难和长期发展需要的诚信。
理想的质量好不好,一时的网络舆论并不能决定,最多决定短期的销量,但是理想不能遵守与客户的协议,这个带来的是所有用户对理想是否是一家诚信守约企业的长期质疑。
从长期来说,它带来的影响会远远大于这种对质量的质疑。
信息的收集,是这个时代不可避免的商业手段,但信息的滥用,却会演化成企业诚信的灾难。
理想已经是国内新能源汽车的优秀企业了,他的产品在市场上也获得了不俗的口碑,但是这件事的处理,应该说是草率了、冲动了,失去了原则,也丢掉了长期主义的企业经营思维。
隐私的财产属性不清晰,这导致隐私权在法律上的争议不断。我们可以认定隐私不是权利的一种,否则,满街的摄像头是不是在侵权呢?
商场里的、小卖部的、甚至家庭里的摄像头,有没有侵权呢?
再进一步,两个人说着小秘密,另一人透露出去,算不算侵权呢?这是无比复杂、且法律界存在争议的问题。
但是契约,毫无疑问是一种权利。
只要是自愿签订的契约,就对双方的行动进行了制约,违约的一方,不管有没有给对方带来损失,都应该依据契约规定进行赔偿。
理想公布的隐私政策,是一种承诺,如若违背,只构成对理想商誉的影响,真正有法律约束力的,是理想用户和理想之间签订的协议。
如若理想确定违约了,车主家属是完全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的。这也将给中国的企业一个重要的启示,急功近利是很难做成大企业的,只有严格执行契约,才能避免企业法律风险,只有坚守对消费者的承诺,才能形成长期稳定的商誉。
中国商界中,有大量的企业倒下,极少能长期生存,除了激烈竞争的外部环境外,还有一个关键原因,那就是企业家们的短视。
要成为一个大企业,长期主义的经营观,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