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旸光电弊案!黄国昌点名黄伟哲、王美花图利 却遭南检纵放

▲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立委张启楷召开「民进党政府图利力旸光电弊案,锯箭起诉、纵放高官」记者会。(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针对力旸光电弊案,今(16)日民众党立委黄国昌、张启楷召开记者会,痛批台南地检署抓小放大、锯箭起诉,并点名台南市长黄伟哲与时任经济部长王美花图利力旸集团却遭纵放。

黄国昌质疑,力旸违法取得台南七股的电业筹设许可,不法获利高达91亿元,但竟然仅起诉时任台南市经发局长陈凯凌、经济部能源局光电组长林文信,没有长官许可,难道陈凯凌跟林文信能只手遮天?

黄国昌指出,为避免农地破碎化,农委会(现农业部)2020年8月1日颁布「小二甲禁令」,禁止2公顷以下的农地变更做光电。请问经济部与南市府,力旸集团到底符合「小二甲禁令」三项但书的哪一项例外?为何可以核准电业筹设许可?完全是明确的违背法令。

黄国昌说,明知违法的力旸,却在前民进党中执委、英系的郭再钦居间安排下,由力旸负责人古盛𪸩拜会黄伟哲,黄伟哲对其建议照单全收,不仅撤换当初反对的承办科长,更同意改行联审制。黄国昌也出示最后核准公文,显示是由黄伟哲亲自决行,力旸从头到尾都是违法的申请,为何古盛𪸩拜会完黄伟哲后就核准?

黄国昌质疑检察官试图掩饰,明明起诉书中已载明「经济部裁示交由林文信处理」,请问经济部是谁裁示?检察官是不敢查,还是查了不敢写?并再出示准予筹设公文,同样是由王美花亲自决行,让力旸违法的申请案成功取得电业筹设许可;对照力旸遭起诉时,王美花对外表示「对我们最优秀的同仁起诉」、「不能把通案的决定说成图利」,到底是在帮同仁打抱不平,还是在帮自己脱罪?

黄国昌说,明明力旸根本不符合「小二甲禁令」的任何例外,为何王美花与黄伟哲决定要放水图利力旸?而又为何南检要纵放高官?请站出来说清楚。

张启楷批评,两份公文证据清楚显示,若没有黄伟哲、王美花决行公文,力旸弊案根本不会发生,结果南检却没有往上办,司法是看颜色办案吗?碰到绿营高官就转弯、锯箭起诉;司法根本两套标准,对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押人取供,结果如此明显的图利,遇到绿营的高官办都不办,只办到陈凯凌跟林文信,如此双重标准,人民如何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