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不義遺址條例 柯志恩:總統府也應貼「不義」標籤

立委柯志恩表示,行政院被认为是二二八的不义遗址贴上标志,那做为日据时代日本政府最高指挥中心的总统府,是不是也应该贴上不义遗址的标志?图/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不义遗址保存条例草案」案 。多位立委认为,此一草案定义的「不义遗址」时间,应从白色恐怖时期扩张到清代与日据时期。立委柯志恩表示,行政院被认为是二二八的不义遗址贴上标志,那做为日据时代日本政府最高指挥中心的总统府,是不是也应该贴上不义遗址的标志?

文化部长李远报告时指出,不义遗址指的是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为了达成巩固威权统治的目的,侵害人权事件的发生地点,包含羁押、审判、刑求、监禁、处决等场所。文化部订定独立专法,研拟「不义遗址保存条例」草案,期待借由保存发生历史事件的空间,把台湾的人权故事传承给下一代。不义遗址保存条例草案,在7月18日行政院会决议通过,并函请立法院审议。

草案重点包括定义不义遗址是从中华民国34年8月15日至81年11月6日,威权统治期间,国家不法侵害人权事件的发生地;定明此条例的主管机关是文化部;根据不义遗址的空间现况,研拟制定修复、保存、研究、活化、展示,以及办理活动等等。针对不义遗址属于私人财产的部分,应尊重所有权人的意愿,以奖励、补助的方式,辅导私人保存活化。此外,定明公有之不义遗址管理维护责任及毁损之罚则。

针对此一法案,立委范云、张雅琳提案,针对不义遗址保存作为,定明于必要时,得采用现代科技与工法,增加不义遗址的防灾能力。立委林宜瑾提案,定明中央主管机关代行处理机制;立委黄捷提案,定明私有的不义遗址得申请容积移转;立委张雅琳提案,主管机关有优先购买权。

立委郑天财委员提案,草案第3条扩大依《促进转型正义条例》所定义「威权统治时期」及「不义遗址」时期与范围,包括清代及日本政府以武力征伐原住民族的侵害发生地。立委洪孟楷、张倩绮、柯志恩质询时也表示,转型正义不应只限定白色恐怖时期,应该把时间轴拉到清代与日据时期。

柯志恩指出,转型正义为什么只限定在中华民国34年8月15日至81年11月6日,「公告之后的正义才是正义吗,之前都不算正义吗?」1895年的乙未战争、日军对台湾的屠杀算不算「不义」?身为日本政府最高指挥中心的总统府,是不是也应该算是不义遗址?她认为,行政院被认为是二二八不义遗址而贴上标示,总统府是不是也应该贴上 「不义」遗址标志?

行政院为二二八事件中的原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暨广场,也列为不义遗址场域。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