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吃2天「猪五花」受伤 他督进去擦药!绿帽尪气炸了
台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控告她的老婆小美(化名)与阿勇(化名)有婚外情,以老公老婆相称,传送大量咸湿简讯。(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控告她的老婆小美(化名)与阿勇(化名)有婚外情,2人以老公老婆相称,传送大量咸湿简讯,两人因担心奸情被发现,还以「猪五花」作为代号;阿德因此提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100万,法院审理后,认定阿勇侵权应支付阿德25万元。可上诉。
阿德主张,他与小美结婚后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家庭生活原先幸福美满,然自民国112年6月起,阿德察觉小美之行为举止异常,并明显刻意疏远阿德,甚至要结束婚姻关系,因阿德坚持不与小美离婚,小美便表明已寻得租屋,欲与阿德分居,并收拾行李搬离家中。
阿德努力挽回与小美之关系,小美便向阿德坦承有于112年6月至同年8月间与其上班饮料店附近之通讯行员工阿勇发展婚外情,小美与阿勇透过通讯软体LINE保持联系,且时常私下相约见面,以老公老婆互称,甚至多次于阿勇住处或小美租屋处发生性行为。他指控阿勇在其婚姻关系中介入,并与小美发展婚外情。因此要求阿勇赔偿100万元的精神慰抚金。
阿德提出小美与阿勇的暧昧对话,阿勇:「一定会呀,更想就会想在吃一次猪五花」,小美回「早上刚吃」、「因为我发现你今天抱我的时候抱很大力很紧」,阿勇说「我我我,下次小力一点」,小美回「不是吗,怎么讲,因为这种事要舒服才行呀,不舒服不可以」、「是不是一小段时间没碰我,碰到但时候会有点控制不住」,阿勇说「对,啊就是这样,我不能顾我自己爽要妳也舒服才可以,不舒服要说一下下」,小美回「没有不舒服啊,只是事后受伤」,阿勇说「好呦,啊某,我帮你擦药」,小美回「不要,等等你又吃猪五花、那个床床、好睡齁」、「有人...连续吃了两天猪五花」,显示两人有暧昧关系。
阿勇辩称,阿德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早已出现裂痕,且阿德多次与妻子因生活琐事争执,甚至曾动手相向。他进一步表示,自己与小美之间的交往并不超过1次性行为,且阿德所提的LINE对话中「猪五花」一词指的是「抱抱」,并非性行为。
法官检视讯息发现,小美问,「早上吃完猪五花,精神很好吗」、「男、喷、友」,阿勇回「我不会喷、老婆才会」,小美回「烦馁、都受伤了还喷」、阿勇回「找时间帮你擦软膏、督进去擦、然后下次会轻一点」、「我不要、不给你了」,阿勇说「月事来了不能要,太伤你身体等过了再说」,小美回「有人跟我第一次,就是闯红灯喔」,依上开对话脉络,阿勇与小美在讲到「猪五花」后,小美称事后受伤,阿勇表示要以督进去之方式帮小美擦药,可见小美受伤之位置即为女性之阴道,足认「猪五花」并非指「抱抱」之行为。
法院认定,虽然阿勇坦承与小美有过性行为,且两人在当时的通讯中以「老婆」互称,这已足以证明阿勇与小美有恋爱关系,并且其行为超出社会通念,已构成对阿德婚姻和家庭的重大侵害。法院依据民法第184条及第195条规定,认为阿勇在这一事件中的行为严重破坏了阿德的婚姻关系,因此判决阿勇应给付阿德2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