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黑白集/官員的潑罵空間
宪法法庭宣告刑法公然侮辱罪合宪,但大幅度限缩适用范围,并订出两阶段审查标准。本报资料照片
宪法法庭宣告公然侮辱罪合宪,但大幅限缩适用范围,并订出审酌表意脉络、权衡是否影响个人名誉权或属正面价值的审查标准。讲白了就是,公开骂人脏话不一定有罪。
司法院长许宗力过去曾主张,粗口固然伤害他人情感,但属个人修养问题,有待教育与文明教化提升,不应是刑法及法院的任务,而刑罚对言论自由有寒蝉效果,因此侮辱罪应除罪化。不过,这次包括许宗力在内的十五位大法官,仍然一致同意宣告公然侮辱罪合宪。
这次宪法法庭判决对言论自由、教育文明与社会风气的影响,都有待评估;但这号判决也可能改变政治生态。
在议场里,立委、官员的话语权并非平等。立委代表人民监督政府,因此立宪者给予更大宽容,并在宪法层次保障质询言论免责权。但民进党在野时「把官员当狗骂」,执政后就称「把官员当狗骂的时代过去了」。阁揆带头反质询甚至飙骂歪风愈演愈烈。苏贞昌骂立委「可耻」、「袂见笑」、「小混混」,陈建仁也呛立委「你就是诈骗者」,几乎是公然侮辱现行犯。
富而好礼的社会,人心向往之。大法官虽对言语施暴者守住有罪底线,却也可能为鸭霸官员开了扇门,且更容易透过网军和多媒体传播。如果没有藐视国会罪,大法官此号判决将可能给官员更大的泼骂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