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讨论制裁 中国吁设落日条款

联合国安理会7日就制裁问题举行公开会议,中国代表张军强调,制裁只是手段,不该无限期延长,应引入「落日条款」。图为安理会通过叙利亚跨境人道救援授权延期决议。(新华社)

「制裁」经常是联合国安理会稳定国际局势的常见手段,比如安理会过去曾多次制裁北韩试射飞弹。但「制裁」一刀切的同时,往往也冲击被制裁国人民经济生活。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张军在联合国安理会上呼吁,在祭出制裁手段时,要全面评估制裁的人道、经济、社会影响,制定可操作的豁免条款;张军更强调,制裁只是手段,不该无限期延长,应引入「落日条款」。

中新社报导,联合国安理会当地时间7日就制裁问题举行公开会议,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张军在会上提出中方9点建议。

张军指出,制裁是《联合国宪章》赋予安理会的特殊工具。过去20多年,安理会制裁机制呈扩张趋势,造成的人道民生负面影响不容忽视,越来越多地干扰普通民众和第三国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

张军表明,制裁是手段不是目的。制裁是为给政治解决创造有利条件,不能取代外交努力。安理会要克制轻易诉诸制裁或威胁制裁的冲动,坚持优先诉诸斡旋、调解、谈判等非强制性手段。

他更称,制裁要紧扣核心问题和目标,精准设计制裁机制;会员国要忠实执行安理会制裁。既不偷工减料,也不随意扩大解读、过度执行。

张军还强调,安理会要密切关注并全面评估制裁的人道、经济、社会影响。应设立透明、标准化、可操作的豁免条款。对于特定人道机构和人道物资,应设立常设性豁免机制。至于,遇到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因素时要有特殊安排。

此外,张军建议,安理会制裁不应是无限期的。今后所有新设立的制裁机制,都应引入「落日条款」。对现有制裁机制,要制定明确可行的退出标准。安理会要进行定期审查,一旦达到标准,就应即时调整或取消制裁。

他还呼吁,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委员会的专家遴选,要坚持最高专业标准,体现多元性和公平地域分配。要着重提高开发中国家人选的代表性。中方建议安理会重新设立一个制裁问题工作组,负责全面审查安理会制裁的人道和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