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人妻前辈环抱拍照 他辩「离婚才交往」被打脸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男子阿德(化名)与公司女前辈小花(化名)发展出不正当交往关系,两人曾做出牵手、拥抱、环抱拍照等亲密行为。虽然阿德辩称不知道女方已婚,但桃园地院法官检视小花证词、出游照片、录影档案截图等证据之后,没有采信他的说词,并判他应赔偿小花的丈夫5万元较为适当。
▲小花被丈夫指控外遇同事阿德。(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小花的丈夫在判决书中主张,阿德明知小花已婚,仍自2022年6月起与小花交往成为男女朋友,交往期间曾一起出游、十指紧扣、环抱拍照,显然已经逾越正常男女社交范畴,侵害到他的配偶身分法益,甚至导致夫妻俩离婚(同年7月),愤而决定对阿德提告求偿80万元。
阿德则辩称,小花是他的公司前辈,因为在工作上多有协助及指点,双方开始进一步接触,小花从来没有说过已经结婚,他也没在对方家中看见任何男性用品或衣物,2022年6月左右两人相处逐渐融洽开始共同出游,后来小花离婚,两人才发展成交往关系并发生性行为。
不过,小花出庭证称,与阿德交往时,两人都知道彼此的家庭状况,况且早在2022年3月参加聚会的时候,阿德就见过她偕同子女出席。
桃园地院法官认为,从小花的证词看来,阿德应当在2022年3月时就知道小花并非单身或未婚,他却没有对此提出任何质疑,后续仍与小花牵手同行、环抱拍照,主观上对于小花的已婚身分显然早有预见,最终不采信他的说词,并判他应赔偿小花的丈夫5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