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虚增利润超5800万元 兴源环境被罚200万元

今日(1月2日)晚间,兴源环境(SZ300266,股价2.77元,市值43.04亿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3年7月12日,兴源环境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3年7月5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据浙江监管局调查,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监管局认为,兴源环境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16年及2017年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已全部离职且超过行政处罚时效,公司财务总监孙颖,任职期间未对案涉事项保持充分关注,未能保证其签署的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因此,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兴源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孙颖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上述被处罚对象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对此,兴源环境表示,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已予以更正;公司将按计划推进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