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这东西放身上过安检 台女险关14年

防狼喷雾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在香港旅游的台湾女子朱家仪,6日早上突然被当地警方逮捕,被控最高可判罚十万港元以及监禁 14年的「非法持有枪械」罪名。原因是她身上有一瓶防狼喷雾。

26岁的朱家仪日前趁着连假到香港玩,没想到3月底在大陆以19元人民币购买,放在包包的防狼喷雾,使她触犯香港刑法。她被警方逮捕后,香港法院裁定朱家仪非法持有枪械罪罪名立。这项指控罪名在香港,最高可判罚十万港元,以及监禁14年。

案发在6日早上,朱家仪在迪士尼乐园入场安检时,被发现包包𥚃有一瓶防狼喷雾。园方随后报警,她因此被警方逮捕,扣留到傍晚后被起诉。

类似带了防狼喷雾,或是电击枪在香港,被逮捕及判罚的台湾旅客,过去一年已经有好几宗。

法官考虑朱家仪是初犯,不知在香港是违法,也没有使用过,所以最后判罚款一千港元。她离开法院时不愿多说。

法官提醒她,出国旅游,要特别注意各地的法律,避免惹上官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