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厕所出现「这东西」 少女惊呆!色男判刑3年10月

少女如厕完毕后,竟在小便斗下方发现针孔摄影机,吓得赶紧报案。(AI生成图)

台北市一名少女小萱(化名),2023年6月21日傍晚,前往大稻埕码头外的别友善厕所,如厕完毕时,却发现小便斗下方有一个微型摄影器,小萱当下惊呆并马上报警处理,警方追查是一名薛姓男子犯案,将针孔黏在小便斗下方,朝马桶方向拍摄。

法院审理,薛男对于犯行坦承不讳。法官审酌,薛男意图窃录、拍摄,包括小萱在内之不特定人士,如厕时身体隐私部位及性影像画面,且小萱是未成年人,处于不知被拍摄的状态,薛男所为,属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第3项所指「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

法官认,薛男为一己之私欲,而违反小萱意愿,窃录私密影片,考量薛男犯后均坦承不讳,且已与小萱达成和解,并已依和解条件分期给付3万元,并手写一份道歉信。

日前依法判决, 薛男依犯以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摄性影像罪,处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235条规定,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三万元以下罚金。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