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17岁少女又拉客改判1年10月 色检「败坏官箴」不准缓刑

台中地检署外观。(图/翻摄自Google Map)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彰化地检署检察官蔡晓仑因涉嫌与17岁少女交易,2年至少30次,还介绍给其他5名男客人,今年(2017)4月一审遭判1年7个月,检方认为判决太轻再上诉,台中高分院今(21日)加重改判刑1年10个月,另法官认为他知法犯法、败坏官箴,因此不宜缓刑。

47岁已婚的蔡晓仑,自称「小轮子」 2015年间以1小时3500元的代价,和17岁少女「重庆妹」从事性交易,还在LINE群组「茶余饭后」介绍5名男客人,甚至有传播爆料,「2年嫖超过30次。」今年1月遭裁定羁押后,还被爆出担任色情网站版主;他一开始看到警方找上门还一脸轻松,直到车上一包保险套曝光才惊觉赖不掉。

蔡晓仑这才乖乖配合调查,期间还被结婚20年的妻子狠瞪一眼,随即台中地署检声押禁见获准,后被起诉,台中地院审理时,认为他身为检察官,却和未成年少女对价性交,又媒介给其他男客,还指导怎么躲避查缉,5名男客都不知「重庆妹」实际年纪,实属败坏官箴。

台中地院4月一审时,蔡晓仑在法庭上坦承犯罪,并提出自白悔过,且和「重庆妹」达成和解,因此判处1年7个月。检方认为判决太轻再上诉,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公务员和未满18岁人性交易部分,蔡坦承犯行又有悔过,因此判决3个月,可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而公务员使未满18岁人性交易部分,判处1年7个月的部分,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应该要一罪一罚,因此加重改判1年10个月,另外,蔡晓仑律师一度以蔡已经真心悔过为由,请求缓刑,但法官以蔡身为检察官,却知法犯法、败坏官箴,不宜缓刑因此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