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交女国中生1500元+预付卡 嫖客判刑6月
一名15岁女国中生想赚钱,透过同学找援交,吴姓男子同意并与她在宾馆进行性交易;后来女国中生想再如法泡制,不慎纸条被同学捡到,交给老师通报警方,台中高分院5日判处吴男徒刑6月。
台中高分院今天判决指出,32岁的吴姓男子在网路认识就读国中的15岁女学生,女学生有女同学缺钱想援交赚钱,以1500元及申办行动电话预付卡为代价,征询吴男意愿,吴男答应,双方在宾馆进行性交易。
事后,援交女学生以纸条再要求女学生代为找寻援交对象,不慎纸条被同学捡到送交老师,通报警方处理,警方循线查获,吴姓男子坦承性交易,辩称双方两情相悦,并未强暴、胁迫。
法院一审依妨害性自主罪,对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判处徒刑6月,吴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撤销原判,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对未满16岁女子性交易罪及妨害性自主等罪,判处吴男徒刑6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