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枢称不雅照「全是自愿」高嘉瑜律师:不接受没诚意的道歉

林秉枢称不雅照「全是自愿」。(本报资料照片)

林秉枢对民进党立委高嘉瑜施暴案今二度开庭,高嘉瑜律师李永裕表示,不接受对方毫无诚意、徒具形式的道歉。(蔡雯如摄)

林秉枢对民进党立委高嘉瑜施暴案今二度开庭,本次开庭仅有审视书面物证,据悉,林律师团主张要勘验200多个录音档证物,但并无结论,而林秉枢在检视证物标目时,声称这些受害人不是被害女子,不雅照全部都不是偷拍的,一下声称要跟高嘉瑜道歉,一下又改口要提告高嘉瑜。对此,高嘉瑜律师李永裕表示,不接受对方毫无诚意、徒具形式的道歉。

据了解,检方扣得的录音党有233个档案,其中有36个档案与高嘉瑜有关,林秉枢的律师希望勘验这些录音档案,寻找高同意拍摄私密影像的证据,不过,高的律师方坚决反对,并指林与高当时虽为男女朋友关系,但林窃录行为涉犯妨害秘密,且此举根本是要羞辱告诉人,仅同意勘验当天的录音档。

据悉,今检视券证标目等被害人照片时,林对证物称告诉人为「被害女子」有异议,并称「她们不是被害女子,这些全部不是偷拍」,坚决否认犯罪,虽然在庭上有向高嘉瑜道歉,但又突然改口要对高嘉瑜提告,情绪起伏相当大。

李永裕事后受访表示,绝不接受林秉枢道歉,他从头到尾否认犯罪,又要求公开审理检视这些录音、私密照片,简直羞辱人,不断伤害告诉人,因此不接受对方毫无诚意、徒具形式的道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有家暴事件请打113保护专线。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根据刑法第235条规定,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三万元以下罚金。

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项之文字、图画、声音或影像之附着物及物品,不问属于犯人与否,没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