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枢14天后获自由高 嘉瑜批「速审法」没保障! 1原因不上诉
民进党立委高嘉瑜前男友林秉枢因施暴以及拍摄私密影像等案件,一审依伤害、伪造文书等13罪判刑2年10月。(本报资料照片)
民进党立委高嘉瑜前男友林秉枢因施暴以及拍摄私密影像等案件,一审依伤害、伪造文书等13罪判刑2年10月,其中伤害罪8月不得易科罚金;台湾高等法院7月13日判上诉驳回。因林秉枢和高嘉瑜都未上诉,案件定谳,但尚未执行。林扣抵曾被羁押226天,等同于缴交78万罚金、再服刑14天,即可重获自由。对此,高嘉瑜批评,现在速审法限制,导致刑案没有实益。
高嘉瑜指出,整个案子虽然到了二审,林先生判了13个罪,但刑度很轻,总共2年10个月扣掉被羁押日子,最后只要关14天,现在速审法限制,导致刑案没有实益,刑案上诉难改变量刑轻重,对受害人保障不足。
高嘉瑜表示,林先生在整个判刑过程,有多次累犯纪录,甚至施暴和解后,又找被害人要求退还和解金,这样劣迹斑斑的人,法院量刑要考量,也呼吁检察官,如果这样的人只要关14天就没事,对社会上其他类似受害者来讲,都会认为现在司法难以弭平,只会让加害者更加逍遥法外,也会透过修法,希望能遏止暴行发生,能够帮助更多的受害者。
高嘉瑜表示,整个案子就只有3个案件,妨害秘密、妨碍电脑使用和伤害罪可以上诉,依照速审法规定很难改变量刑刑度,我们认为以现在法令对于受害者,难以去弭平伤痛,希望透过修法保护受害者。
她强调,整个案件过程,加害人前科累累,受害者不只一人,多数受害者因为种种原因不愿出面提出告诉,让加害者更加为所欲为,希望有更完善制度,让受害者勇敢站出来。
高嘉瑜指出,以加害人种种行为,他并没有悔意,也没有让受害者得到有形或无形上的道歉,这样的人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悔意,在司法也难有受到该有的惩罚,这是对受害者最不能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