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高嘉瑜 林秉枢二审上午宣判

林秉枢施暴立委高嘉瑜案,去年新北地方法院一审将林判刑2年10月,其中伤害罪判囚8月。(本报资料照片)

林秉枢施暴立委高嘉瑜案,去年新北地方法院一审将林判刑2年10月,其中伤害罪判囚8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13日上午10点宣判。

45岁的林秉枢案发后至今,很少出现在公开场所,日前他在律师陪同下到高院二审出庭应讯,仍不给他「能言善辩」的特色,在法庭上与检察官及法官激辩;法官问他为何法院联络出庭他不接手机时,他说打第2次就有接了,还酸法院的电话让他以为是「诈骗电话」。

林还说,他父亲1个月前在台北摔断腿,他在台北台中来回奔波照顾,法官问及他与父亲的状况,林男说自己跟父亲的关系已恢复良好,他还向法官提供与父亲的LINE对话,证明父子关系良好、和乐。

林向法官说,他知道自己的案件是社会瞩目案件,且他给外界的观感也是负面的,他自己也相当后悔,但他目前身体状况有难处,请求法官给他机会,让他变更限制住所为新北市。

一审认定,林在2021年9月与高女视讯时,曾窃录截图9张裸照,11月他指示女助理,在高嘉瑜上节目时「斗内」留言恐吓,还在馥都饭店对高施暴,登录高的脸书贴出「小马送我的劳力士手 表,真的很开心」等图文,假冒高传讯,甚至要求高写下自白书。

数日后林秉枢在母亲灵堂逼迫高女下跪、拉扯头发,甚至担心恶行 被媒体揭发,持私密影像、录音档等物恐吓高,他还要求女助理P图伪造存款交易明细。

一审依窃录、伤害、诽谤、伪造文书、恐吓、无故变更他人电脑相关设备电磁纪录、强制等7大罪状,一罪一罚下共判刑13罪,除伤害判刑8月,其余12罪,判刑3月至6月不等,合并执行2年2月,都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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