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超民 |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探索

在古老的中华大地上,除华夏外,周边和穿插夹杂活动的还有许多少数民族,这些少数民族在甲骨文中称"方",如羌方、蜀方、鬼方、土方等;而有的先秦典籍则将其统称为戎、狄、夷、蛮,即四夷或四裔。"华夏"和"四夷",彼此不但有共同的渊源关系,而且互相之间由于地域相连,不断地相互交往和相互融合,从夏代开始居于中华的华夏,与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形成"五方共和"的格局,凝聚为不可分离的整体。

秦始皇统一全国,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建立了中央集权的王朝。郡县制度使得中央政令能较为顺利地贯彻到最基层。保证了政令的划一性,为后来两千年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奠定了坚固的基础。两千多年的郡县体制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制度保障。"书同文,车同轨,量同衡,行同伦",形成统一的语言文字、交通体系、度量衡,统一了思想观念,凝聚了共识,由此开启了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展的历程,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打下坚实的根基。

秦汉以降,思想文化百家争鸣的前提下,有共同的礼义廉耻、共同的是非荣辱。无论儒、法、道、墨、名、阴阳六家,还是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尽管主张不同,教义有别,但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学习,与人为善、和谐共处则是相同无异的。维护国家统一是君臣上下、士农工商无不维护的一致原则。这就是大一统思想。

大一统思想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大一统就是"六合同风,九州共贯",是认识和处理"华夷一统"的基本原则。大一统的政治局面,促进大一统思想的发展;大一统思想的完善,又推动了大一统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与发展。

从秦朝统一到清朝,中华民族经历了三次较大的融合。第一次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第二次是宋、辽、金、元时期。第三次民族大融合是在清代。中国历史上虽然曾经历多次分合的反复,但中华民族的发展进程从未中断。一方面,华夏民族承继着中国传统的文化与制度,另一方面也将各少数民族的文化与制度融化渗透到其中,从而使中国古代国家制度与政治、经济、文化都呈现以中原文明为主体的整体和谐的特点。经过漫长的族类融合发展历程,中华民族成为一个不可分立的有机共同体。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和心理特征逐渐形成,并不断强化。在共同抗击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维护国家统一的斗争中,中国各族人民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是一个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各民族深深意识到本民族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的一体性和共同性。

辛亥革命标志着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孙中山主张合中国境内各族群如一人,形成中华民族一个整体。中华民族是包括汉族和各少数民族在内的民族共同体。

1937年的"七七事变",日本帝国主义发动的全面侵华战争,中华民族再一次面临亡国灭种的空前危机。共同的命运将中华民族团结起来。14年抗战中,各族兄弟姐妹,共同团结奋斗,浴血苦战,最终打败日本侵略者,这是中华民族的伟大胜利,中华民族共同体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建立以来,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投身于争取民族解放、国家统一的伟大历史进程中,经过艰苦卓绝的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奠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的新纪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体察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创造性地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第一次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进党的报告及纳入《党章》。赋予"中华民族共同体"新高度和新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一个整体,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辽阔的疆域由各民族共同开拓,悠久的历史由各民族共同书写,灿烂的文化由各民族共同创造,伟大的精神由各民族共同培育。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

作者:

文:林超民 云南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编辑:刘迪 责任编辑:杨逸淇

转载此文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