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欣斩12年婚 曾「先上车后补票」为夫扛小三臭名

林嘉欣当年为了袁剑伟,以未婚身分远赴加拿大待产,还传出要退演艺圈。(图/中时资料照)

女星林嘉欣是首位荣获金马影后、最佳女配与新演员的大满贯艺人,当红时期嫁给大13岁导演袁剑伟,今(28日)突无预警宣布离婚,震撼外界,与袁剑伟相识相爱、甚至为他揹小三骂名的故事再度被提起。

林嘉欣外型甜美、清新,年仅16岁就踏进演艺圈,后来到香港发展,生动又自然的演技大获好评,创下连续4年提名金像奖最佳女主角的纪录,2015年更以《百日告别》荣获金马影后殊荣,成为不少名导争相邀约合作的抢手女星。感情方面,她与导演袁剑伟擦出爱火,2010年瞒着经纪公司未婚怀孕、远赴加拿大待产,宣称要退出演艺圈,但当时男方盛传尚未离婚,因此林嘉欣揹上第三者的骂名。

袁剑伟(左)表示恢单才交往林嘉欣,没有小三之说。(图/中时资料照)

袁剑伟不忍林嘉欣遭抹黑,曾对外澄清,强调2006年与前妻分居,2008年重逢林嘉欣时已办妥离婚手续,所以她并不是第三者,两人已在加拿大注册结婚,成为合法夫妻。曾与林嘉欣合作的导演许鞍华也证实小俩口交往时,袁剑伟已经离婚,替林嘉欣澄清并无介入他人婚姻。

两人携手度过12个年头,最后仍走散了,林嘉欣28日宣布离婚,表示:「在经过十二年的婚姻生活后,我们无奈地认定我们的婚姻关系已经走到了尽头。我们做出这个决定并非轻率,我们曾共同努力去面对这个变化。然而,我们过去、现在,并且将来永远都是一个家庭。」据传,离婚原因为金钱纠纷、个性迥异和家庭观念不同,林嘉欣曾气到分居,埋下离婚导火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