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爱犬站路中!他和朋友「撞过去」辗毙 冷血男下场曝光

▲台中王姓男子开车回家时,竟故意辗过邻居爱犬。(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郭玗洁/台中报导

台中王姓男子开车回家时,见邻居饲养的小狗站在巷子中,和副驾驶座的友人讨论「要去撞过去喔」、「嗯,辗过」后,竟直接开车辗毙小狗,饲主心痛目击,报警处理。全案经台中地院审理,法官判定王男故意撞死小狗,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处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9万,另并科罚金20万,可易服劳役。可上诉。

判决指出,王男于去年1月4日近中午时,开车载吴姓友人返家,驶进巷弄时撞死住户饲养的狗,遭住户报警。

全案审理时,王男表示开车时没看到狗,辩称如果有看到就不会开过去,不是故意要撞牠等语。

不过法官勘查王男的行车纪录器,当时小狗站在巷道中间,离王男的车辆还有3户民宅的距离,王男边开车边和副驾驶座的吴男讨论「要去撞过去喔」,吴男回复「嗯,辗过」,接着就传出撞击声,而王男却继续前行,直到行驶到自家门前才停车。

此时饲主目击爱犬遭辗,喊道「撞到狗了,喂」,王男回呛「不然你不会去检举,看是我不对还是你不对,狗给它放在那里」。

法官认为,王男看到小狗时,还有3秒反应时间,却和朋友讨论后,决定辗过小狗,认定他故意撞死小狗,且犯后否认犯行,态度恶劣,审酌他退休、经济状况不佳等情,依违反动物保护法规定不得任意宰杀动物罪,处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9万,另并科罚金20万,可易服劳役。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