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取邻居名字呛「我养的一只狗,怎样」 高雄男下场出炉
高雄42岁施姓男子长期与陈姓邻居相处不睦,竟然直接在家门口叫骂「我的狗叫陈XX」、「陈XX是哪条狗啊」。高雄地院法官认为,双方起初只是因为养狗问题产生争执,施男却选择用这种方式侮辱他人尊严,考量到两人并未达成和解,最终依公然侮辱罪判处罚金5000元,得易服劳役5日。
▲施男将邻居的名字当成狗的名字。(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非本案当事人养的狗)
判决书中提到,施男与陈姓夫妻是邻居,两家人关系不佳,2019年10月11日他突然在家门口跳针式大喊,「陈XX我养的一只狗,怎样」、「我朋友养的狗,陈XX」、「我的狗叫陈XX」、「我朋友养的狗叫陈XX」。
但施男骂过一次仍不甘心,一个月后再次于家门口大骂邻居,「全家人都是神经病」、「陈XX是哪条狗啊」。陈男与妻子长期隐忍,没想到名字居然被拿去当成狗的名字,这才终于决定反击,并一状告上法院。
高雄地院法官认为,两人是因为养狗问题产生争执,但就算有纠纷,也不应该这样沟通,而且施男的行为显然并未尊重陈男的人身尊严,加上双方因为赔偿条件差距过大,而无法达成和解,考量到他没有前科,犯后也已坦承犯行,最终依公然侮辱罪,共两罪,各判处罚金3000元,合并应执行罚金为5000元,得易服劳役5日,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