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门口不给停车「没问题」 爆社管理员:警察别乱教

一名男子将车停在邻居家门口,被对方抗议占用车位。(示意图/Shutterstock)

网友在邻居家门口停车被抗议。(翻摄自脸书社团《爆废公社公开版》)

近日有网友在脸书社团爆废公社发文,自己把车在邻居门口停车,结果邻居贴纸条告知占用车位,让他不满报警处理,警方到场后引述既有道路解释,土地已成公家所有,大家都可停车。此事件引发网友讨论,爆料公社管理员范果旺今晚也发文,直言「警方如果不懂真的别乱教,不然会衍生更多纠纷」。

范果旺今在脸书爆料公社发文指出,私人土地被划为道路或者多年来早就成了道路(既成道路),为了通行权,县市政府有义务向地主征收,但县市政府都说没钱征收,导致这些地主权益受损,但很多地主以为「既成道路视同公有道路」,自己权益受损了还不知道。

范果旺表示,该事件一楼停车点为私人土地,既成道路谁都能行走这点没错,但只限于通行,想停车还是需地主同意。另外既成道路只要人车的宽度能行走,部分地主还是能围起来自用,比如道路宽10米,但供公众行走宽度只要6米就行,剩下4米地主围起来自用。

爆料公社管理员范果旺解释既有道路未被征收仍是地主所有,停车须获得同意。(图/翻摄脸书爆料公社)

范果旺也说,之前已有判例,有人把车停在未征收的既成道上结果挨告,法院判停车的人赔钱。「不要以为马路上的路都是公有地,私人土地很多,想停车还是巴结点留个电话,如果停到私人土地(既成道路)又跟屋主吵,屋主不爽一状把你告上法院你就糗了」。

不少网友也纷纷留言,「当时听警察解说也是觉得怪怪的,这种土地似乎是那边住户共同持有的」、「乞丐赶庙公的概念」、「一些旧的建筑最好备妥权状,免得警察不清楚法规又乱教」、「双园街就是这样,政府没钱无法征收,结果画了停车位,不能收钱」、「所有权及使用权的概念,想通了就懂了,但很多人都搞混」。